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会议精神精神,推动我矿积极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十六字工作体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有效防范重大瓦斯、煤尘事故,遵循“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律,抓重点、抓关键,深入开展综合防尘专项治理活动。深入细致地学习王军民副省长的重要讲话,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井综合防尘管理,结合矿实际,制定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责任落实
1、坚持粉尘治理齐抓共管的原则,要严格落实粉尘治理责任制,按规定要求落实各项综合防尘措施,并坚持煤尘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杜绝任何地点的煤尘积聚和飞扬,否则,由工区组织分析严肃处理。
2、进一步完善防尘供水系统,防尘水源可靠,水质、水压达到规定要求。
3、井下巷道冲尘都必须悬挂冲尘牌板,采掘区队班组长是冲尘员,安监员是冲尘工作的监督责任人,并建立冲尘签字制度,冲尘按规定冲尘后,必须记录好现场冲尘情况,安监员、冲尘员、区队领导签字后存档。
4、机电运转工区所属范围的冲尘,必须由安监员、通防工区、机运工区检查冲尘合格后,并办理冲尘签字手续,方可视为冲尘有效。
5、井下所有防尘设施必须挂牌管理,责任到人,真正做到谁使用,谁管理。
6、每周全面检查一次粉尘治理情况,并检查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对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限期整改。
7、各类防尘设施防尘队按标准安装好后,移交给现场施工单位,由其负责管理和使用,并在设施交接单上双方签字,交接单由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分别保留存档
2、粉尘测定:
(1)、总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2)、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先后采集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3)、定点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月测定1次。
(4)、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5)、严格按照各生产工序全面测定,严禁漏测。
(6)、在测尘过程中要做到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并填入测尘牌板。
3、粉尘清除
(1)、主要进风巷、主要回风巷、采区轨道巷每月冲刷一次巷
2道。
(2)、采区回风巷、皮带运输巷每半月冲刷一次巷道。(3)、采煤工作面两巷每天冲刷一次巷道积尘。
(4)、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至开门点前后左右10米以外的巷道每天冲刷一遍,距迎头30米内的巷帮放炮前后冲刷一遍。
(5)、严格按冲尘周期冲尘,采面冲尘做到三签字(即安监员、工长、工作人员),并填写好冲尘记录。
(6)、冲尘由安监处、通防工区负责检查,违反规定,由矿进行分析处理。
4、粉尘治理:
(1)、炮掘炮采工作面坚持湿式钻眼、冲洗巷帮煤壁、使用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
(2)、机采机掘工作面,掘进机、采煤机坚持使用内、外喷雾装臵。
(3)、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采区回风巷、采区运输巷、回风大巷、运输大巷坚持安设使用风流净化水幕。
(4)、积极推广使用粉尘在线监测与监控,实现粉尘在线监测、粉尘超标报警、自动喷雾。
(5)、对所有工作面采用超前长壁煤体注水,采掘工作面短臂快速煤体注水,实行煤体注水装表计量。
(6)、加强新技术开发与新装备应用,在放炮地点推广应用放炮远程自动化喷雾。
(7)、每周由矿总工程师或通防安全副总牵头组织全矿井各
3采掘头面专业综合防尘检查,查出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8)、严格执行煤尘积聚就是事故的原则,严肃分析处理。
通防工区2008年8月12日
第二篇: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秀华煤矿
综
合
防
尘
管
理
制
度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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