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对策
摘要:随着改革的深化,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数量趋多、主体多元、原因复杂、处理难度加大等新特点。如何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对策,主要是从矛盾调处工作领导机制、预防机制、排查机制、应急机制、激励机制等五方面予以健全和完善。关键词:健全社会矛盾调解机制对策
随着改革的深化,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数量趋多、主体多元、原因复杂、处理难度加大等新特点。如何及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意义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既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随着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发展变化,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并呈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人民内部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地方社会经济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矛盾纠纷涉及的部门、领域、范围都在不断地增多和扩大,为此,新时期要及时有效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必须建立健全多管齐下、全面系统的矛盾预防预警机制。首先,要落实责任。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把对矛盾调处的任务分解到各部门机关领导的肩上,认真落实领导、部门、个人责任,认真研究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制定周密的工作预案,落实各种行之有效、以人为本的防控、稳控措施。同时,各级党委和政府应积极做好前瞻性研究和科学预测,在作出重大的决策部署前,特别是在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上,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提前准备,超前预防,科学决策,决策过程要实现“三化”,即: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力争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其次,要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做到有专人和专门机构负责矛盾调处工作,并有完善的执行制度,严格按制度行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纵向联合、上下贯通、多管齐下、全面系统的人民内部矛盾预防调处工作网络与预防机制。第三,要夯实基础。必须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对矛盾纠纷的有效预防和调处。要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村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第一线的核心作用,同时,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的信息员队伍,充分发挥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的基层网络优势,及时提供信息,及时排查调处,以确保能对矛盾纠纷进行精心排查和积极处置。第四,要加强创新。要适应当前社会形势的发展,积极探索建立简捷、灵敏、快速、适应群众需要的新型矛盾调处载体。充分发挥基层司法组织及律师、公证机构等各类组织和社会团体、协会、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化解处置矛盾中的作用,尽量减少政府与群众的直接冲突。强化信访工作,坚持县级领导以及乡镇领导接待日制度,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进一步开辟政府与民众、干部与群众的多种协商对话形式,建立理性的社会沟通系统。建立健全信访、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接待站、法律援助中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等各类组织,并开通法律服务热线、调解热线、受理热线等,及时为预防调处矛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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