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的实施方案
企综治办„2010‟2号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百日
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司法所、边防派出所、派出所:
为进一步促进全镇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根据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决定自2010年3月10日至2010年6月15日,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为确保这项专项行动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和思想教育等手段,深入开展对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因素的大排查、大调处、大防控、大整治活动,整顿社会秩序,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培育社会风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健康、协调、持续、快速发展。
二、组织领导
1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组长:游学昌
副组长:陈文健、刘文兰
成员。梁友、豪秋雨、谢朝辉、黄权胜、罗成武、黄安祥、陈秋荣、邓华养、郑立贞、各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文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梁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郑立贞、邓华养同志为工作人员。
三、工作重点及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及时掌控和有效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六个不发生,两个明显减少”,即:不发生严重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案件,不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不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爆炸、火灾、交通等治安灾害,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集体访、越级访特别是赴省进京上访明显减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明显减少。
(一)积极妥善化解不稳定因素
矛盾纠纷的苗头、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排除,各类动态信息做到早掌握、早反馈、早决策。可能铤而走险的重点人员和狂躁型精神病人得到有效管控,有效防止群体性恶性事件发生,努力控制并化解越级访,集体访,尤其是严控赴省进京访。全面掌握返乡人员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切实预防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
(二)有效消除治安热点问题
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两抢一盗”案件发案数要持续下降,对“六合彩”赌博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三)深化公共,生产安全检查治理
强化各类生产企业以及涉爆、涉毒、化学物质等高危物品的安全监管,强化对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开展有力度、有深度、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全面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造成群死群伤的安全事故发生。
(四)进一步创优人居,人文环境
以交通秩序、卫生保洁为切入点,加大镇容镇貌、村容村貌整治力度,进一步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击歪风邪气,维护公平正义。对少数败坏社会风气的人和事,坚决予以揭露,提高社会道德水准。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为企业排忧解难,积极创优经济发展环境。
四、工作分工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预防打击刑事犯罪专项行动总责任人:游学昌、刘文兰、陈文建、罗成武、黄权胜
1、重点排查因土地征用和承包、违章建筑、医患纠纷、邻里纠纷、村务管理、返乡民工、困难救灾救济款发放、低保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卜袍村、臧家村重点排查村务管理,林权流转纠纷;赏村、洪排村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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