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贪污贿赂罪――浅谈我省交通行业贪污腐败现象
贪污腐败
贪污贿赂罪经济犯罪
预防与监督近年来,我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进入快速增长期。投资开始大幅攀升,社会资金大量涌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与不完善的制度结构相结合,出现的最引发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即交通行业贪污腐败日趋严重。那么在交通行业,贪污贿赂犯罪有什么特点和规律,它的发生有什么原因及如何进行预防,笔者结合自己的学识,谈一些体会和认识。
一、贪污贿赂罪概述贪污贿赂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经济犯罪,它是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损害党群干群关系、败坏党风的严重腐败行为,是侵入党和国家肌体的毒瘤,必须坚决予以铲除和预防。
(一)、贪污贿赂罪概念和主要特征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主体工作人中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玷污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的行为。贪污贿赂罪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污贿赂罪的犯罪主体,绝大部分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少数犯罪可以由单位或一般主体构成。如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等。还有一些只能由单位构成,如单位受贿罪、单位行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
2、贪污贿赂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犯罪动机多种多样,不影响本类犯罪的构成。
3、贪污贿赂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使用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类犯罪行为有两个共同的特点:一是大部分犯罪都与一定的职务或职责密不可分,二是都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
4、贪污贿赂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同时,多数犯罪还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第二篇:论贪污腐败论贪污腐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持续开展的打击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斗争中,贪污贿赂犯罪占据突出地位。贪污贿赂的泛滥,不仅严重腐蚀了国家肌体和人们的灵魂,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而且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和正常的经济环境,阻碍着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据有关调查资料表明,中国每年的贪污腐败已经占国家gdp的10%,超过两万亿,其中公务人员贪污贿赂居榜首,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能否有效地抑制和消除贪污贿赂犯罪,影响着现代化建设的成败及社会的长治久安。
造成贪污腐败的原因有四,其中三个客观因素,一个主观因素。社会物质财富的富余但不能完全满足个人所有愿望是贪腐发生的客观土壤;社会没有很好地行使监督权,公民参与积极性低是又一客观条件;政策法规制度的不健全,权利太过集中,执政过程不透明是补充性客观条件;官员个人修养欠缺,缺乏自律防范,拥有特权和私欲膨胀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主观因素。这样四个因素的重合,就导致了贪污腐败的发生。而造成反腐工作一直开展效果不好的原因主要是贪污人数众多,所谓法不责众,反贪行动举步维艰;而预防和治理贪腐的人,一直享受贪腐带来的利益,反贪污发进行下去。
在世界所有两百个国家里,我国的廉洁程度大概是70位左右,高于俄罗斯和印度,在世界各国中处于中上的位臵。但是,实事求是地说我国的贪污腐败现象非常严重,已经腐蚀到社会各行各业,甚至有蔓延的趋势。现在的贪官污吏动辄贪污上千万,贪污上亿的也屡见不鲜。现在绝大部分老百姓已经认可了我们这条发展道路,但是贪污腐败极大地伤害了老百姓对党和政府的感情,极大地降低了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现在,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基本顺利完成,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基本建立,我们的经济发展已经走上了轨道,经济正按照惯性高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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