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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开展三创一办

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创一办”工作的决定,为强力推进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执行力,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目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根据市委、市政府《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筑府发[2009]9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的通知》(筑府发[2008]131号)、《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三创一办”工作实施方案》(筑建字[2010]38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创一办”为契机,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目标,大力倡导绿色施工,全面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着力提高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全面提升我市建设行业的整体形象。

二、工作目标

按“三创一办”工作的要求及标准,整合现有资源,科学调配管理力量,量化工作内容,细化工作标准,层层落实责任,通过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使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达到“三创一办”相关标准和要求。

三、组织机构

为加大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10年“三创一办”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贵阳市建筑工地“三创一办”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强仕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常务副局长)副组长:耿乙峰(市建筑管理处处长)成员:高林(市建筑管理处副处长)吴航(市建管处总工、市政站站长)岳光兵(市建管处副总工、市安监站站长)

洪津(金阳工作站站长)

熊健(市质监站站长)

蒋吉振(市建管站站长)

张晓红(南明区建设局局长)

王林(云岩区建设局局长)

魏靳忠(小河区建设局局长)

陈家平(花溪区建设局局长)

杨进华(白云区建设局常务副局长)

张跃明(乌当区建设局党组书记)

童岩(贵阳市金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董智(高新区基础建设部部长)

何明(清镇市建设局局长)

朱永彬(修文县建设局局长)

周平忠(开阳县建设局局长)

姚文彬(息烽县建设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市建管处副总工、市安监站站长岳光兵兼任。

四、工作职责

(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必需的安全措施费按规定及时、足额到帐;

确保施工现场有足够的施工场地提供给施工单位以按要求完成“三区分离”及文明施工的相关指标。

(二)施工单位针对各项目实际情况,按要求制定“三创一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项目的“三创一办”工作目标,从三区分离、场地硬化、围场美化、渣土清运、噪音及扬尘治理、宿舍、厕所及食堂管理等各方面综合策划、精心安排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所需资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施工单位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三创一办”工作进行组织策划和实施指导。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三创一办”工作的具体开展。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项目“三创一办”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进行自查自纠,整改责任落实到人,限期完成整改并定期总结。

(三)监理单位

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成“三创一办”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严把资金投入关。

注重动态管理,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不服从管理,拒不整改的,应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四)监督单位

各区(市、县)建设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在建工程项目的“三创一办”的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省、市建设主管部门监管的项目,区(市、县)建设局应书面报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或督促整改落实;区(市、县)建设局监管的项目,由区(市、县)建设局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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