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行署法制办效能考评工作细则
为深入开展和田地区机关效能考评工作,根据《和田地区机关效能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和《和田行署法制办效能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特制订本细则。
一、考评内容
(一)履行职能职责情况(40分)
1、制定单位年度计划,目标职责明确,任务分解具体,方法措施可行;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创造性开展工作。(15分)
2、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和田地委、行署重大决策部署以及援和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具体措施,全方位跟踪服务到位,监督检查得力,工作成效明显。(15分)
3、重视机关效能建设,研究制定效能能考评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全面、宣传教育有力、贯彻执行到位、检查整改落实、信息上报及时、资料收集齐全规范。(10分)
(二)加强效能制度建设情况(20分)
1、建全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定的制度结合实际、内容具体、实用可行,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5分)
2、推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并向社会公开认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对服务1内容、办事程序、承办科室、承诺时间、收费标准、监督渠道、办事结果、责任追究等方面向社会公开。(5分)
3、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制定群众评议、领导评价、效能考评等制度,对履行职责、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评议。(4分)。
4、建立健全日常监督和和定期检查制度。对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3分)
5、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敷衍考评检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3分)
(三)提高效能效率情况(20分)
1、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并优化单位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各项工作责任量化分解到位,治理“懒散庸拖贪”现象成效明显,工作效能等到提高。(4分)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6分)
①依据《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行署的安排对全地区行政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案卷评查工作。保障行政执法规范、合法。
③做好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根据《纲要》、《决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核(换)发证件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水平和素质。
④继续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认真做好清理确认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2及时与自治区清理、确认、公示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对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⑤加强行政执法统计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做好半年、全年的行政复议、应诉和重大行政处罚的报表统计工作,按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同时加强具体行政行为月报统计工作。
3、认真处理涉法事物。(5分)
①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执行一般案件20天,提前40个工作日,复杂疑难案件60天,提前30个工作日的行政复议案件限时办结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的办案质量。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按领导批示妥善处理涉法事务。
②依法处理涉法事务,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围绕地区中心工作,根据《行署工作规则》和有关领导批示,积极为行署和有关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对地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
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5分)
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努力做到“有件必审、有备必审”。
(四)改进工作作风情况(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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