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搞好本公司的消防工作,妥善保管消防设施、器材,避免其丢失、浪费、损坏和挪作他用,保障其完整、清洁、可靠,做到能及时应急、扑救火灾,特制定本制度。
内容如下:
1、本公司消防设施、器材主要有。消防泵、消防水池、消防栓、水带、水枪、灭火器、消防扳手、消防管道、应急照明、消防标识、安全标识及安全指示标识等。所有消防设施、器材未经总经办批准,不准擅自挪作他用。
2、厂区内消防设施、器材统一由总经办进行申购、配置。凡更新、新配消防设施、器材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相应资质,产品达到相关标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进行监督、检查。
3、消防设施、器材布点后,消防泵、消防栓、水带、水枪、消防管道、消防扳手、安全标识、灭火器等由所在部门负责安全、运行、维护。
4、凡配备在各车间、部门所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一概由本车间、部门负责。部门主管领导为责任人,负责保管,保持完好、整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办予以解决。如在责任区出现丢失、无故损坏消防器材,由所在辖区负责经济赔偿或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各部门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要有台账,主要内容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配备时间、更换时间、使用情况等。各现场责任人每月至少对辖区进行一次全场检查,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6、灭火器的使用及管理:
6.1灭火器箱不允许被遮挡、栓系或上锁以及其他影响取用灭火器的情况。
6.2灭火器由各现场负责人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其齐全、完好、干净整洁。
6.3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高温等环境及强腐蚀性场所们必须设置时宜采取设置灭火器箱等防护措施。室外设置的灭火器,必须设置在灭火器箱内。
6.4灭火器的检查应包括。压力、保质期、喷管、密封线、铁环等。当灭火器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被开启等需要维修时应及时申报维修。
6.5当出现以下应报废。严重锈蚀(面积达1/3)、表面有凹坑或变形、有裂纹、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筒体有补焊痕迹、被火烧等。
6.6干粉灭火器报废期限为10年。
7、消防栓的使用及管理:
7.1消防水为消防救援最有效的手段,因故需停水应书面上报总经办,总经办协商各部门后批准同意方可停水。
7.2消防栓不得埋压、阻塞、迁移、拆除或占用,如需变动时,需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非事故状态下,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总经办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室内消防栓内物品。且不得将任何杂物放置其中。
7.3消防栓半径2米内不准种植树木,半径5米内不准停放其他车辆或堆放物品,周围通道不准堵塞。
7.4室外消防栓由总经办负责;室内由各现场责任人管理。各单位每月检查、试验一次,入冬前,要排积水并进行保温处理。
8、总经办负责对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
9、相关文件
9.1灭火器配置图
第二篇: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包括防盗门、应急照明灯、指示灯、各种消防标识及干粉灭火器等。
二、由消防监管员每月按照《消防设备设施月检查记录表》中的巡回路线项目检查一遍,并把检查情况登记在表格中。
三、检查内容:
1、防火门。是否关闭状态,铰链是否灵活,整体有无损坏。
2、应急照明灯及指示灯。电源是否正常,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3、各种消防标识。安装是否牢固,定位是否准确,整体有无损坏,清扫表面灰尘等。
4、各种灭火器。瓶体是否完好,固定是否牢靠,保险栓是否完好,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等。
四、相关表格
《消防设备设施月检查记录表》
防火检查制度
一、一级检查由班组织实施
(未完,全文共14923字,当前显示146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