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部门
隐患整改由安全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具体实施生产部经理组织执行。主要领导需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负首要责任。
第三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2、矿热炉生产线、水电配送房、化验室、爆破器材管理室。
3、可能造成职业危害的劳动环境。第四条事故隐患的评估和分级管理
1、事故隐患评估。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必须保证每年重新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管理。隐患评估采用lec法(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事故隐患管理
(1)生产副经理、车间主任和班长分别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帐。台帐设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
(3)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优先安排事故隐患整改计划。整改项目一经确定,各职能部门必须认真抓好资金、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的落实。
(4)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必须优先解决事故隐患的整改。(5)要按国家劳动部劳字(1988)48号文件规定,做到“三同时”,各级隐患治理必须按技术措施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隐患所在单位及时上报并纳入技措、大修、安措计划中,按计划整改。需检修中解决的由隐患所在单位列入各检修计划中实施。
(6)各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由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出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生产部协调部备案。
(7)生产副经理要定期对隐患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填表上报总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8)隐患项目竣工并运转基本正常后的一个月内,要由生产副经理会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共同验收,并报县安监部门备案。
(9)对不立即处理有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发生爆炸、着火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停机、停工、停产和撤离人员,按操作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在条件许可时应先报各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执行。
(10)对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应付了事的班组,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有权给予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时追究有关领导和管理责任。
第二篇: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来源:办公室时间:2008-3-159:18:53第一条为避免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事故隐患整改的管理部门
隐患整改由指挥部安全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具体实施按项目、专业、类别分别由各项目经理部执行。主要领导需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负首要责任。第三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第四条事故隐患的评估和分级管理
1、事故隐患评估。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必须保证每年重新评估一次,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管理。隐患评估采用lec法(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事故隐患分级:
序号lec值隐患级别管理单位
175000以上国家级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7501-75000总公司级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3751-7500公司级指挥部协调部4321-750项目经理部级项目经理部5320以下
生产作业队级生产作业队
3、事故隐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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