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保密制度
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主任:
行政服务中心保密工作职责
一、主要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职责
1、健全和完善保密组织。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文件和批示,有计划地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
3、贯彻执行保密法规,制定实施保密工作计划,组织依法定密,健全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加强保密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4、对涉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负责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5、认真总结本部门的保密工作,组织查处失泄密事件,表彰保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6、积极支持保密委员会开展保密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为保密干部做好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二、分管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职责
1、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3、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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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2、负责全局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保密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
3、负责涉密文件的收发、传阅、保管、复印、借出、清退、缴毁等工作。
4、熟悉本单位保密范围和保密重点,协助领导落实防范措施,按保密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5、协助领导经常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组织本局涉密人员的保密培训和业务指导,增强干部职工遵守保密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任务。
五、计算机操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保密法》。
2、不准在已经联网的计算机上录入秘密信息。严禁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反动言论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3、确有秘密信息要录入时应在没有联网的计算机中录入,并经办公室批准。
4、处理秘密信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例如把秘密信息存在光盘、优盘、移动硬盘或磁盘上,妥善保存,或是把系统加密。
5、存储过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的维修应保证所存储的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6、涉密计算机专人专管,不准其他人使用,如因工作需要,有他人使用,应经办公室批准后登记。
7、负责做好数据信息资料备份及数据系统恢复工作,做好数据信息存储介质保管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实现重要数据信息完整备份,做到异地安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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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因工作需要所掌握的国家秘密事项负有保密责任,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2、遵守国家秘密在制作、收发与传递、使用、复制、保存、销毁等方面的保密规章制度。
3、参加涉密会议,负责涉密会议文件的保密管理。
4、不私自出国(境)。经批准因公或因私出境时,严格遵守保密法纪。
5、不擅自离职。经批准离职时,要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严格执行脱密期内,不私自应聘到境外驻华机构、外国企业任职。
6、自己发生泄密事故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及时向本单位保密委员会报告,不隐瞒。
7、发现他人违反保密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时,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本单位保密委员会。
8、自觉接受保密教育和保密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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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非涉密计算机保密、使用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二、计算机操作人员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
三、非涉密计算机按照配置对象和范围逐一落实管理责任人,加强日常管理,严防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非涉密计算机仅供工作人员办公使用,不得处理工作以外的事情,计算机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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