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剑指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
正义网浙江10月30日电(记者范跃红通讯员胡国财王美姿)从去年开始,浙江省永康市检察院依托该院日益完备的行政执法信息库,率先在浙江省基层检察院中成立行政执法检察科,配备了专门人员,率先出台《永康市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暂行规定》,在当地党委、人大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频频向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亮剑”。据统计,仅今年前10个月,该院就成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15件,涉及城管、工商、环保、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0月27日,金华市两级检察院专门在永康召开现场会,推广该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经验,其中的行政执法监督更是引人注目。
“行政执法监督有力地促进了永康市的行政执法规范,也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前不久,一直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的金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永康市委书记徐建华如是说。
一纸检察建议为百余家中小企业限制贷款松绑
眼下,当浙江不少中小企业发展受制于资金时,永康市东鑫门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向东却不再为信贷发愁。他说,这应该感谢检察官为公司信贷限制松绑,为中小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几年前,陈向东的公司因为环保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当年在执行完处罚后,他却发现已不能象以前那样正常信贷了。根据国务院有关节能减排和落实绿色信贷政策的要求,企业受环保行政处罚后如不执行,由金融机构对他们进行信贷限制,目的是有效增进节能减排和防范金融风险,企业只有完全执行行政处罚,消除环境污染因素,才能重新获得信贷。但国家政策也要求,环保部门应当及时将受处罚企业的执行信息提交金融管理部门,确保已消除环境污染因素的企业正常信贷。
去年五月,永康市检察院在走访中小企业时,听到陈向东等企业主反映,受到环保局行政处罚后,他们的银行信贷就受到了限制,即使行政处罚执行完毕也一样。获悉这一情况后,永康市检察院立即对这一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调查,发现环保部门在近三年内均未将受处罚企业的已执行行政处罚的信息报送给金融管理部门,造成百余家企业无法获得正常信贷,为此,该院向环保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环保部门及时更新行政处罚执行信息,保护已执行行政处罚企业的合法权益。永康市环保局收到该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后,十分重
1视,专门组织人员进行核对调查核实,马上作出整改,将相关企业已经履行处罚决定的信息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永康支行,永康支行将此信息输入企业征信系统,从而为百余家企业的信贷限制松绑,既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这些企业的健康发展。事后,永康市环保局还将整改落实情况专门回复给检察院。
“市检察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不公正、不规范问题,要试行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早在去年3月份,永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吕景俊带着民行检察科负责人,走进永康人民广播电台直播间,接受广播电台记者的专访,永康市老百姓第一回听到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字眼。
试点工作要有效开展,关键要得到群众和领导的支持。为此,永康市检察院领导主动向市委和人大专题汇报,分析了全市行政执法的现状和开展试点工作的必要性,取得了市领导的强有力支持。同时,检察官主动走访各个行政执法部门,与他们进行了良好的协调和沟通,取得了他们的理解,破解监督阻力。去年8月底,永康市委同意永康市检察院增设行政执法检察科,暂时与民事行政检察科合署办公。针对该院民行科只有3名干警的实际情况,增配人员2名,并增设了1名副科长,专门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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