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加快城管体制改革 改进抚顺城市环境

第一篇:加快城管体制改革改进抚顺城市环境加快城管体制改革改进抚顺城市环境状况

(刘士全)

随着抚顺城市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大家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运行长效管理机制呼声越来越强烈。实现城市的长效管理,不仅需要强化日常管理工作,更需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则是真正实现长效管理的有效途径。

要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国务院于2002年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决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从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即将全面铺开。

从抚顺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状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执法机构问题。虽然抚顺市建立城市管理局已经多年,但是其神经末梢尚未触及街道、社区、居民小区等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而且我市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候,城管与建设的衔接、交接工作不够及时。

二是执法目的问题,必须搞清楚执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共秩序,执法是为了教育市民而不是罚款,罚款只是手段,当然,执法的手段也不应该仅仅是罚款。执法要多采用梳堵结合的办法,不能一罚了事。罚款了,被罚者倒觉得有理了。加大创建长效管理的难度,这一点孝子祠社区的做法就比较可取。

三是执法主体问题。真正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的是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同志们,而他们却没有城管行政执法权,出现了“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的现象。既便是城市管理部门其执法主体地位也不够巩固,城市管理涉及市容环卫、公共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除四害等方方面面的专业管理内容,并非城市管理部门一个单位能够执法处置的。

四是执法客体问题。这个客体本身很简单,就是那些违反城市管理规章的人群。但是由于执法的随意性,以及执法目的-教育与罚款的处置随意生,出现了本地人与外地人、城里人与乡下人、彪悍者与善良者、刁蛮者与温顺者的不同执法尺寸掌握的不同。

五是具有国家强制力机关的配合问题。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只有公安、工商、税务、物价等少数部门有部分强制执行权,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不履行的,只能申请法院执法,而法院要等到行政复议期满后才受理行政执行案件,但此时违法行为时过境迁,处罚已失去了威慑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需要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才能形成合力。但现实中各部门常常各自为政,执法效果明显降低。对于城管执法部门来说,有时却是有责无权。如机动车的违章占道问题,管理处罚的责任在城管行政执法局,但城管行政执法局没有扣车、拖车和扣证的权力,处罚往往落空。又如管理马路无证摊贩的责任在城管行政执法局,但处罚后让这些摊贩到哪儿去,城管行政执法局无权决定,至今也无具体的部门来负责解决“疏”的问题。由于只堵不疏,街头巷尾经常出现“游击战”,加之目前执法人员人手不够,广大市民就产生了执法人员敷衍了事的印象,行政执法的效率也大折扣。再如公安机关,现在讲究的是违法依据了适用法律问题,象城市牛皮癣,其广告内容主要反映在非法证照、非法性别鉴定、非法组织青年男女从事淫嫖娼和非法传销等问题,却苦于取证问题,一直成为城市管理的难点。很明显这些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的,违反了我国的基本大法《宪法》,却打不到适用的专门法律法规,造成对城市管理的配合不够默契。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未完,全文共18841字,当前显示142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