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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圆满完成

历经2个多月艰苦努力,宜昌市对现有的49215户、103402名城市低保对象和76617户、144032名农村低保对象的清理核查工作已接近尾声,目前正式转入审批阶段。

一是精心组织。自全省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后,宜昌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迅速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对城乡低保核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要组织工作专班,做到家家到、户户落,重新核实家庭收入,确保城乡低保政策准确执行到位。各县市区行动积极,均制定了《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城乡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动员大会,对当地低保对象清理核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乡镇(街)和有关部门按照部署,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扎实开展清理核查工作。

二是部门联动。为了进一步畅通动态管理下保障对象进出渠道,杜绝漏保、错保现象发生,着力打造“阳光低保”,在核查过程中,宜昌市民政局积极与市人社局联系,将低保对象基本信息与劳动部门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信息实现了信息比对,增强了核对的科学性;同时,宜昌各地还联合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进一步加大了社会参与监督力度,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的透明度。三是深入基层检查。在各县市区核查的基础上,宜昌市民政局组织工作专班赴各地进行了抽查。一查各地的档案资料是否规范,包括低保对象台账、入户调查情况表、民主评议记录、核查记录情况等。二查乡镇(街办)、社区(村)是否进行了两级公示,包括社会救助政策、监督电话以及社会救助对象情况。三查低保户的家庭实貌、家庭财产、经济收入等情况,看对象核定是否准确、标准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

四是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宜昌市民政局认真妥善处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对群众举报信件,做到100%入户,对情况属实,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宜昌市社会救助局黄燕)

第二篇:打通镇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严把打通镇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严把“四关”

本报讯(通讯员李学智张友友)为强化低保动态管理,提升低保对象保障水平,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近日,打通镇严把“四关”,切实做好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把好政策关。及时开展低保政策培训,使工作人员掌握低保标准、申请条件、审批流程等政策规定,全面掌握核查的要领;运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做到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把好调查关。由镇分管领导会同村干部一起入户,对所有在册和新申请低保家庭成员的户籍、身份、健康状况、就业情况、拥有资产、土地、住房、银行存款等情况进行彻底清查,不定人员比例、不凭主观臆断简单地划定清退人群;调查表由入户调查人员、村党总支书记、镇分管领导共同签字上报,实行“谁签字,谁负责”。

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低保条例》相关审批流程执行,抓好“入户调查、集体评审、听证评议、张榜公示”各个环节,在调查中由下至上,公示中由上至下,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对滥用职权、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工作人员严肃查处,有效杜绝虚报低保对象以及优亲厚友搞“关系保、人情保”等违反政策的现象。

把好听证关。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由镇分管领导、民政干部、村(社区)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村民组长等人员组成听证小组,对所有对象进行听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现场实行无记名投票,投同意票超过三分之二及以上的方可进入第一次公示,保证了“公平、公正、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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