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人口信息采集阶段质量检查方案[共5篇]
第一篇:全员人口信息采集阶段质量检查方案全员人口信息采集阶段质量检查方案
一、准备阶段:
1、全市各村统一做好汇总表,格式在启东人口网下载。
2、验收前,将所辖单位的采集资料集中到镇政府的某个办公室,按照村及村民组的顺序排好待查。
二、申报验收阶段:
1、信息采集完成标准时间。11月15日。完成信息采集的单位写出书面申请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在11月15日前报送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可传真)。
2、11月16日起全市抽签确定申报乡镇的验收时间。在验收阶段,通过验收的均属于按时完成。如果在验收日仍未完成,则从11月16日起计算推后时间,按比例扣分。
3、检查时间原则上为一个乡镇半天。
三、检查内容:
数量标准:
1、镇村两级下辖各单位完成率。100%。
2、镇村两级人数上报:90%以上。和计生、户籍的人数相比较。质量标准:
1、归档美观。要求镇、村两级均有汇总表。为录入时翻阅方便,本次不强求装订,可以待录入后再装订。
2、字迹清晰。分为很好、较好、中、差四个档次。
3、电话号码上报率。(抽查五个村民组)
4、户主配偶及父母信息上报率。(抽查五个村民组)
5、信息准确。抽查18项信息的准确率。
启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09年11月13日
第二篇: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制度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制度
一、全员人口信息的采集工作由村(居)级计生工作人员、协管员共同负责,以协管员为主,村(居)级计生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人口信息的核对、录入、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必须与调查对象面对面采集、核实信息,做到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无错误。
三、信息采集的方式以查看相关证件和询问为主,采集信息时,采集人员必须持证入户,查看采集对象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有效证件,采集的信息必须和采集对象有效证件上的信息相一致。
四、人口计生基础信息采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随意编造或抄录相关信息。
五、对举家长期外出无法面对面采集核实信息的,应到相关部门或有关计生档案中过录相关信息,采集人员在登记卡上注明“本户外出,未予核对”并签名,这部分资料另行装订,以便随时采集和核对。
第三篇:2012年全员人口信息质量核查方案xxxxx2012年
全员人口数据库基础信息质量核查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乡全员人口数据库数据质量,增强pip系统数据的真实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进入婚龄而未婚的女性、身份证缺失人员、身份证错误人员、配偶信息缺失、重复人口及逻辑错误信息的核查,全面提高我乡的全员人口数据库数据质量,使个案信息纳入数据库管理,个案主要数据项完整、逻辑关系准确。
二、核查内容
1、进入婚龄而未婚的女性和配偶信息缺失。一是核查其配偶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结婚时间);二是核查其子女信息(子女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生育证号)。
2、身份证缺失人员、身份证错误人员和重复人口。核查其户口信息,按照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填写。
3、数据逻辑关系情况。核查相关数据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
三、职责分工
1、xxxx计生办。
按照县人口计生局的统一部署具体实施信息核查工作,负责个案信息的录入、变更等工作。
2、各村两委及计生服务员。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信息核查工作,组织入户核查;负责对有关数据的审核确认;负责收集、梳理、上报有关问题。
四、时间安排
2011年10月1日~2012年9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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