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异常及地质构造异常分析汇报制度
分析汇报制度
为加强矿井瓦斯管理,分析排查瓦斯异常、地质构造异常隐患,实现超前预警、超前治理,防止瓦斯超限,杜绝瓦斯事故,结合矿井实际,制定《中博煤矿瓦斯异常及地质构造异常分析汇报制度》。
一、瓦斯异常是指在正常通风条件下,采掘工作面出现的。瓦斯浓度较大,经常处于临界状态;瓦斯浓度较小,但变化幅度较大;瓦斯浓度逐渐增大;打钻时喷孔、顶钻、卡钻;预测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测定参数超指标等现象。
二、瓦斯异常“零”汇报
1、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到瓦斯异常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区)、调度室汇报,同时,继续观察瓦斯异常变化情况,并做好瓦斯异常情况记录。
2、调度室值班人员及通风科(区)值班领导接到监控室值班人员瓦斯异常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通风科(队)井下跟班领导、现场专职瓦斯检查员或就近瓦斯巡检员赶赴现场,查明原因,并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⑴当瓦斯浓度不超过预警值0.8%时,通风科(队)跟班队干、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并督促现场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⑵当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0.8%、不超过1%时,现场必须停止作业,预警断电;通风科(队)跟班领导、瓦检员要迅速查明原因,向矿调度室汇报瓦斯异常情况,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析核实原因,制定措施,然后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⑶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安全区域内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矿长汇报,同时向郑新公司调度室报告。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3、采掘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煤体位移、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时,现场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发出警告,在不受瓦斯威胁的安全区域内切断电源、设置警戒,同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主任、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矿长汇报,同时向郑新公司调度室报告。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制定措施,并由现场跟班矿领导、通风科(队)领导组织实施,防止瓦斯超限。
三、瓦斯异常分析
1、分析范围
出现瓦斯监测数据异常、瓦斯基础参数超标的采掘工作面、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及其它通风地点。
2、分析重点⑴采掘工作面突然出现绝对瓦斯涌出量变化,幅度在20%以上;⑵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经常处于0.5%以上;⑶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一月内超过2次;
⑷采掘生产期间,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较正常情况下瞬时增大值超过0.3%;
⑸掘进工作面停风时,30min内瓦斯浓度达到2%或以上;⑹采掘及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煤体发生位移、喷孔、顶钻、卡钻等瓦斯动力现象;
⑺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⑻煤层瓦斯含量大于5m3/t、瓦斯压力大于0.5mpa;⑼存在其它瓦斯涌出异常情况。
4、分析内容
经人工检测与安全监测系统数据比对,确系瓦斯异常,分析以下内容:
⑴通风系统情况:独立回风系统、风量变化、通风设施、主(局)扇运行情况等;
⑵地质构造情况:煤层赋存、地层产状、构造形态等;⑶采掘工艺情况:采掘方法、循环进度、落煤量等;⑷瓦斯抽采情况:抽采工艺,抽采系统运行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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