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窝乡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为推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保障村民和党员的民主权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基层民主管理新体制,促进农村稳定、社区和谐,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十七大精神和县委、乡人大代表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公平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干部坚持一年一次,由乡党委领导、乡纪委组织各支部党员、村民代表、本村县乡人代代表不得少于35人参加测评,评议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1月;
三、民主评议干部采取首先由村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然后测评代表就班子干部的述职、述廉情况进行提问后,填写《工作满意度测评表》和《廉洁自律满意度测评表》,最后采取与代表个别谈话交换意见的方式,收集代表的意见;
四、民主评议干部的内容包括“五议”、“三评”。“五议”即议政策水平,议群众观念,议班子作风,议工作实绩,议发展措施;“三评”即评群众最满意和最不满意的干部,评群众最满意和最不满意的工作,评群众最满意和最不满意的村支部和村委会;
五、民主评议干部的测评结果作为对村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不满意票达到1/5以上的,取消综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不满意票超过1/3的给予批评教育,实施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满意票超过1/3的年底综合考核不能平定为称职;不满意票超过1/2的由乡党委有关程序予以调整。
中共树窝乡党委
2009年1月18日
第二篇:树窝乡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树窝乡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为推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保障村民和党员的民主权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基层民主管理新体制,促进农村稳定、社区和谐,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十七大精神和县委、乡人大代表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公平公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民主评议干部坚持一年一次,由乡党委领导、乡纪委组织各支部党员、村民代表、本村县乡人代代表不得少于35人参加测评,评议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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