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应急药品使用管理预案
【目的】
建立医院医疗保障应急药品使用管理预案,以在紧急情况下确保临床用药。【范围】
适用于药学部(药剂科)药师、临床科室和功能检查科室医师、护士。【责任人】
药师、各临床科室医师和护士。
【内容】
为保障紧急情况下的临床用药,特制定本预案。
1.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各部门分工1.1组织指挥机构
负责人。药学部(药剂科)主任。
成员。药学部副主任、药库组长、采购员、库房管理员,西药调到科主任及门诊药房、中心药房、急诊药房组长。
1.2职责
1.2.1落实医院部署的各项应急抢救工作,承担医疗救治中伤员救治药品保障工作。
1.2.2按照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卫医字[208]62号)中“综合医院应急物资及药品储备参考清单”制定《应急药品储备目录》,其中常备目录药品由药库、各药房备药,常用急救药品由急诊药房、国际医疗部药房和感染疾病科药房备药,不常用药品目录应详尽记载供应商及联系方式。
1.2.3急诊药房按照《应急药品储备目录》中常用急救药品准备大于20人份1日量的药品。
1.2.4药库按照《应急药品储备目录》准备大于50人份3日量的药品,相关人员需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1.2.5组织药学部(药剂科)人员进行应急预案培训,对重点人员进行实战演练。
2.应急处置
在正常班、节假日白班时使用医院应急药品,可向各药房领取。夜间采取下列原则。
2.1一线取药。从病房药柜和功能检查科室急救车的基数药品中取药。
2.1.1基数药品由护士长负责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定期清点,建立交接班手续;
2.1.2基数药品中针剂、贵重药品的长期医嘱以1~2日量为宜,临时医嘱1次量或1日量。领药单上的药名与数量应与医嘱本相符合,除抢救外,严禁口头医嘱和不根据医嘱乱领药品;
2.1.3基数药品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处方;贵重药品由主治医师和经治医师签名并由其中一人写处方,其他人员不得模仿代签和代写处方,处方书写要完整,医师不得签好空白处方或单据备用;
2.1.4病房加强基数药品周转,药品用后应及时补齐,用药时先用近期的,对有失效期的药品应提前3个月向中心药房交换。“特殊管理药品”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中基数药品管理各环节措施得当,原始记录完整。剩余麻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能用于其他患者。
2.2二线取药。到急诊药房取药。
2.3三线取药。急诊药房和病房药柜和功能检查科室急救车中没有的药品,由总值班工作人员与国际医疗部药房联系并与国际医疗部药师一起去中心药房取药。
2.4四线取药。当遇突发事件或急救患者人数超过20人时,通报药学部(药剂科)主任,必要时由院应急办公室成总值班通知药学部(药剂科)主任,必要时药库工作人员到库房取药或向医药公司紧急采购。
2.5医院卫生应急医疗队备用应急药品由急诊科专人负责,定期清点,药品用后应及时补齐,用药时先用近期的,距药品失效期六个月以上的急救车针剂药品交急诊药房经质检合格后调换远效期药品。
2.6全院各科室(急诊室、病区、手麻料、医技诊疗室)急教等备用药品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药学部(药剂科》和各相关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药学部(药剂科)药师每月对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并有记录,对存在同题及时整改。
第二篇:医疗器械应急保障预案呼吸机故障应急处理
目的:
本预案是为呼吸机发生故障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保障病人生命安全制订的应急处理方案。应急预案:
(未完,全文共7943字,当前显示14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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