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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政策共助“二孩”

2011年11月,我国各地全面实施“双独二孩”政策;2013年12月,我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党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今年,我国全面开放“二孩政策”,更好地满足了群众的生育意愿、促进了家庭和谐,也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短期看,将直接带动住房、教育、健康、家政及日用品等方面的消费需求。长期看,对经济增长的正效应更为显著。同时这一政策的推行引起了社会的热议,全面“二孩政策”意味着2016年起,即将有更多的新生儿的诞生,许多旧有政策条例、公共设施也要紧追其上,做出巨大的变动与改造。在2016年3月两会期间,孟晓驷委员代表全国妇联建议:激发再生育愿望先解后顾之忧。

完善全面“二孩政策”配套措施需合力推动,一起看看党和政府怎么解决“两孩政策”放开的后顾之忧。

婚假、产假有变动

婚假、产假的长短备受关注,我国的准母亲普遍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在生完孩子后没多久就要去上班。短短的产假,坐月子就去了一大半,身体还没有恢复过来每天不仅要上班,处理单位上的事情,还要每天回家带孩子,哺乳,有时根本没有精力和时间去照顾孩子。现在很多育儿家庭都是让老一辈,孩子的爷爷奶奶带孩子。

2月19日,福建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开幕,这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在旧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晚婚的,婚假为十五日:晚育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方产假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而不属于晚婚晚育的夫妻,婚假仅有三日,产假九十八日。至此,备受关注的“晚婚”“晚育”两个词成为历史,对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与保障的条款,修正案草案也进行了修订,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修订后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延长为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顾假为十五日。

婚假与产假的延长给夫妻生育二孩提供了最基础的保障。延长的产假让准妈妈们拥有更多的时间去调理自己的身体,并且有更多的时间陪伴照料自己的孩子。

2016年3月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就“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培安回答到:生“二孩”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在延长女性产假的同时,也制定了7至25天不等的配偶陪产假,就是妇女生孩子期间,丈夫可以享受7到25天不等的陪产假,鼓励支持家庭发展。

婴幼儿托幼机构得建立

据了解,现在大多数公办幼儿园都不招收0至3岁的幼儿,虽然有部分民办托幼园所提供3岁以下幼儿的照顾服务,但大多数收费较高、服务时间短、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高收费却提供不了好的服务,这让许多家长不放心的将自己的孩子送到这些托儿所里。“二孩政策”的全面开放,建立高品质的托儿所也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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