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从政行为,增强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现作出如下廉政承诺:
一、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监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廉洁从政,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务实工作,严于律己,转变作风,廉洁勤政,管好自己,带好队伍,认真抓好班子成员的廉政建设工作,做干净干事的模范。
三、严以律已,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单位和个人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私人旅游和娱乐消费;不在本单位设立“小金库”;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各种营利性的市场经济活动;不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和公车私用。做到清廉从政,正气一生。
四、发扬民主,正确处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关系。不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讲政治、讲正气,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团结同志,共谋发展。
五、奉公守法,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政纪条规。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开拓创新,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六、从严要求,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管。绝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在经济领域谋取不当利益。
七、牢记宗旨,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带头反对奢靡之风,自觉抵制个人享乐、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行为。
八、弘扬文明,带头倡导廉政文化建设。崇尚科学文明、情趣健康的生活方式,讲操守,重品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借婚丧喜庆之机收敛财物,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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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廉政承诺书廉政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学习和执行《廉政准则》,自觉用“八个禁止”、“52个不准”规范从政行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推进公安工作更好发展。作为云泉分局局长我郑重承诺:
一是以身作则,做学习廉政的表率。紧密联系我局和班子实际,带头学习《廉政准则》,全面准确地把握《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廉政从政的自觉性、坚定性,积极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社会环境。
二是身体力行,做严格执行的表率。自觉用《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好班子,管好队伍,要求班子成员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做到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行动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为全局干部群众做好表率。特别是要做到: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礼仪;绝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绝不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工为私;绝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绝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绝不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三是真抓实干,做全面履职的表率。坚持“一岗双责”,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我局《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做到检查、勤督促、求实效。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理直气壮地管、严肃认真地查、动真碰硬地纠。坚持做到学习型、廉洁型、服务型领导干部,不断更新知识,深入群众,融入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未完,全文共4484字,当前显示13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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