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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院冯教授论述:立法权下放,谁来监督?

第一篇:人大法学院冯教授论述:立法权下放,谁来监督。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人大法学院冯教授论述:立法权下放,

谁来监督。

“如果说《宪法》是其他法律的母法,《立法法》就是‘助产法’,是一个‘助产士’,它帮助母亲生出很多健康活泼的孩子。”9月17日,在中国法学会组织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立法研讨会上,冯教授形象地说。

为了适应立法工作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久前,这位“助产士”迎来“手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这也是该法自2000年颁布施行14年来的首次修正。

修改有哪些重点和难点。回应了哪些质疑。还存在哪些不足。研讨会上,十余位立法学、宪法学、行政法学、法理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提出看法和建议。

红头文件要不要纳入《立法法》调控。

对地方立法权的“放”,是此次《立法法》大修的亮点之一。草案拟将原来49个“较大的市”独享的地方立法权,下放给全部282个“设区的市”。但不少专家认为,这一亮点还不够。

“这次扩容,很多人都欢呼雀跃。”冯教授说,但地方立法权的标准不尽合理。“比如广东的中山市和东莞市,它们不是设区的市,但gdp在全国都是数得上的。而按照这个立法修正案,却没有立法权。”冯教授说,相反,一些设区的市,gdp很低,却有立法权。冯教授认为,这“说不过去”。

冯教授还提到,像北京的海淀区、朝阳区这样的“大区”,人口数量不次于其他设区的市,也不次于一些较大的市,给不给它立法权,也应该被考虑。

“增加地方立法权的标准是什么。是根据这个地方的人口规模,还是按照经济总量。”中共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封丽霞也表示,到底怎样来进行设计,此前一直没有达成比较好的共识。

“现在把立法权扩大到了设区的市,我觉得力度还不太大。”封丽霞说,虽然一些地方没有立法权,但会有很多红头文件。她认为,应该把红头文件也纳入到《立法法》调控的范围内。

“县级政府靠什么来管理。基本上是靠红头文件。”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秘书长刘一杰也指出了这个问题。“县级政府是和老百姓接触最多的,县官是最难当的,他有很多事情直接和老百姓接触,但是他却没有立法权。”

冯教授认为,在实践中,县级政权起的作用非常重大,“对老百姓来讲就是天。”因此,第1页共1页

凯程考研,为学员服务,为学生引路。

他提出,地方立法权的“放”,甚至可以扩大到县。

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舒国滢则担心,扩权,可能会给法律的统一性带来冲击。“我们国家现在多头立法、多部门立法的问题还没解决好,一旦把权力下放,会带来什么问题,需要做好评估。”

此外,舒国滢还提出另一个担心。扩权,会不会形成地方法律保护主义。

“地方可能会通过立法的方式,扩充自己的利益,保护自己的特有权利,这个也要思考清楚。”舒国滢说,放到什么层次,是个大问题,绝不是简单的放。

问题法律谁有权提起撤销。

那么,是否有办法防止地方法律保护主义的形成。不少专家提出,可以通过加强立法监督的途径来解决。

“如果立法监督不完善的话,依法立法,防止立法的本位主义,防止地方保护主义,防止立法冲突,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比较美好的想象。”封丽霞说。

令封丽霞感到遗憾的是,此次修改中,虽然有强化备案审查相关的阐述,但还是没有专门的立法监督机构,对立法进行比较专业的、全方位的制约。

此外,她认为,立法的民主参与、公开,也可以做得更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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