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民营养老院支持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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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案由:关于加强对民营养老院支持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民政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理
提案人:张恩迪主题词:民政,养老提案形式:个人提案内容: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我国60岁以上的公民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60岁以上人口将突破3亿。面临庞大的养老群体和未富先老的社会现实,养老事业需要提前谋篇布局。2013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但是,通过对大城市民营养老机构的调研发现,民营养老院的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瓶颈:
1.护工队伍不稳定,影响养老院正常运营
在一些传统节日过后,部分民营养老院护工流失率达40%以上,正常工作日也存在护工频繁流失现象,给养老院的日常运营带来严重影响。在民营养老院,护工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与劳动付出相比护工待遇低。护工社会地位不高,护工自己也认为服侍人的工作低人一等,社会环境不利于护理工作的稳定性。从事养老院护理工作的人员,大多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初来大城市,之所以选择养老院护理工作,是因为养老院能提供吃住等基本生存条件。但一旦护工在养老机构获得一定技能后,便相继离岗从事薪资相对较高的家政工作等,如钟点工、病人护理、保姆等岗位。过高的护工流失率影响了养老院对护工进行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2.护工队伍整体素质较低,无法满足服务对象需求
技能不高,专业水平、服务质量不能有效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护工大多来自农村落后地区,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年龄基本上都是50岁以上,部分民营养老院甚至是年青“老人(60岁左右)”护理年老“老人(80岁左右)”的情况,45岁以下的护工极少。长期来看,如果护工待遇现状不改变,今后80后、90后甚至00后,没有人愿意从事护工工作,养老事业将面临后继无人的困境。这些护工缺少专业性的操作培训和专业理论知识,养老院仅通过简单培训后就上岗。这部分护工的工作内容只能限于对老年服务对象身体护理、饮食护理、床位护理,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文化需求,也普遍缺乏相应的心理安慰方面知识和能力。
3.民营养老院运营困难,制约养老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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