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厂安全生产目标
1、死亡和重伤事故为零。
2、职业病危害事故为零。
3、重大火灾、爆炸、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4、轻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在3‰以下。
5、事故损失控制在万元产值小于10元以内。
6、劳动工作年累计千人负伤率控制在5‰以内。
7、三级安全教育率为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定期复培率达到100%。
8、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9、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率大于或等于95%。
10、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11、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构建完善的公司安全文化和安全理念。
第二篇:化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qb/hw
潜江海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hw/zg安-0101
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2-09-01发布2012-09-15实施
潜江海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发布潜江海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hw/zg安—0101潜江海为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hw/zg安—0101
一、基本原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凡是公司所属各部门、生产车间(科室)均应该严格遵守本制度。
3、公司各部门应该认真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关爱健康;依法治厂、改进发展”的安全生产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4、公司各部门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5、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6、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各级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7、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应该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一把手负责。
8、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一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各负其责。
二、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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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严格执行工艺指标,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工艺指标不得擅自更改,更不允许在操作系统进行试验性操作。
9、加强事故预防,及时消除隐患。生产中遇到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或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操作人员有权先停车、后报告。
10、所有设备、设施,必须定期维修,不得带病运行。
11、工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的指令。
12、生产区严禁烟火,仓库及车间不准用明火取暖。
13、生产区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未经批准的动火证严禁动火。检修必须办理检修许可证,检修许可证由工段提出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好项目后,报技术设备科审批。
14、进入生产区必须持有出入证,门卫值班人员方可放行。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更不允许进入生产工序。
15、进入生产区人员(包括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将火种带入厂区。
16、生产区内严禁安排住户,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生产区。
17、当班工人必须按照要求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18、各部门分管的防火、防毒器材要定期检查,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19、各传动设备的转动部位,必须设有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应齐全完好。
20、电器设备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装,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不许乱接临时线。架线要规范化,严禁从设备管道上走线。
21、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应该齐全,保险装置应灵敏可靠,任何人不得在电器的散热部位以及其它设备部位烘烤衣服、鞋帽等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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