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公共服务设施实施评价及布局规划
一、资格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财务报表或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依法缴纳税证明或记录复印件和2018年1月份以后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社保票据或社保缴费清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申明加盖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本项目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证书,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技术要求:
1、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观山湖行政区域307平方公里,规划范围观山湖区被纳入贵阳市中心城区范围198平方公里。
2、规划内容
1)、公共服务设施实施评估。按现状及规划人口规模分别核算公共服务设施需求总量,评估现状建设及专项规划存在的规模缺口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现状及专项规划的设施布局提出问题及改善思路。2)、相关规划分析及落实。通过分析贵阳市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社区服务各类专项规划、观山湖区十三五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对公共服务设施的要求,明确需重点落实的项目,对比贵阳市总体规划、观山湖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已批用地分布情况,理清规划落实中会存在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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