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各科室的职能职责
各科室的职能职责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职责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各级纪委主要任务。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各级纪委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上级纪委有权检查下级纪委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纪委对案件所作的决定。
监察机关职责
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察。
监察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监察机关负责及报告工作,监察业务受上级监察机关领导。
监察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监察机关建立举报制度和申诉制度。
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综合、协调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做好《纪检监察信息》、《纪检监察简报》、《领导参阅》、《督查与落实》的编写与上报工作;
一、负责起草纪委监察局各种文件;
二、负责组织起草筹备纪委监察局的各种会议材料,做好会务的各项服务,对会议的各项决议的分解、督办和检查;
三、负责机关各种文件的流转、督办和保管;管理好机关的各种印章;
四、负责协调机关各室办的工作,参与各室办上报或下发文件的修改、核稿和定稿工作;
五、负责与纪委委员和其他单位领导的工作联系;
六、负责机关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和车辆管理工作;
七、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和职工生活福利等工作;
八、负责机关保密和值班、安全等项工作;
九、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信访室职责
一、认真做好来访记录和来信的收发、登记,对来信、来访要填写申办单,提出处理意见,一般每周集中一次送交领导阅批,然后进行转办、催办和立卷归档;
二、热情接待群众来访,按照有关政策,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的正当要求。对案情重大或直接涉及领导的来访要提请领导接待;
三、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重大案件和上级要结果的案件要立即调查处理,如实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调查研究新形势下信访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定期分析信访举报中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以及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五、承办上三级领导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工作,及时向机关有关室办移送领导批示的信访举报信件,督促、催办下级有关单位承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信访举报问题,并及时予以审结;
六、做好来信、来访的统计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分析信访动态,及时向领导反馈,并按期向上级纪委汇报;
七、负责起草、印发结案报告和其它信访工作。
检查室职责
一、负责承办党员领导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案件和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核实、检查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命令的情况;
三、指导和催办下级纪检机关完成上级交办的案件;
四、受理下级纪检机关对案件处理的请求和申诉;
五、参与全市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廉政建设的检查活动;
六、负责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综合协调、指导工作;
七、结合案件检查工作开展调研工作,分析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倾向,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向领导提出工作建议;
八、总结查办案件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积极参加纪检监察系统召开的案件分析和经验交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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