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规划
为了配合教学需要与教育目标,学校建筑与一般建筑不同,其中幼儿园的建筑规划更需配合幼儿的身心发展。目前,台湾并没有专攻蒙氏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师,不过,若能广为收集案例,提供资料给对设计学校有经验的建筑师,并沟通办园的理想、教育的理念,亦能规划出一所接近理想幼儿园的建筑设计蓝图。
2-1园址的评估
一寸土一寸金,想取得宽阔的园地,成立理想的儿童之家,并非易事。因此,限于经费或土地取得不易,大都是承担转让的园舍或变更旧有的房舍。
但有的建筑物本身并不适合做为幼儿园,有的可能必须花费庞大的财力、人力重新规划,更何况还有许多如地质结构、排水设施、公害污染等隐而不现的问题。因此,开办园所必须事先对园舍进行以下的评估工作。
(1)建筑物是否安全。
“安全”是选择园舍最首要的考虑因素,尤其幼儿生命脆弱,对安全的要求较一般建筑物为严格。因此建筑物本身的结构是否牢固。地质是否良好。电力、瓦斯、自来水、排水等基本设备是否完善。屋顶、墙壁、厨房、台阶等设备的建材是否具有防火、防震、防水、防风的功能。都是必须详加调查,仔细评估的。此外,近年在台湾频频发现海沙屋、辐射室等不良建筑物,也是必须事先检测的重要问题。
(2)通园道路是否便捷。
了解园舍周边道路的路况(干道或支道,是否有红绿灯、斑马线、路标的设置等)以及交通流量的大小,主要的通园道路等事项,做为校门位置、上下园的动线以及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划依据。
接送学童上、下学的门前道路必须是双线道,以方便学童上、下园及家长停车。若园舍附近有公车站牌,则校门与公车站牌的位置应距离二十公尺以上。
(3)公害影响是否严重。
空气污染、废水排放以及噪音、日照、臭氧等公害必须事先调查,以拟定防止的对策或改善的措施,但倘若无法改进,而有可能危及幼儿身心时,就必须放弃,另觅新园。
(4)座落方向是否理想。
园舍建筑物应避免东西向。因东西向阳光直射时间长,下午会西晒,而且夏季台风大多自东方吹来,北向房舍终日不见阳光,冬季北风呼呼作响,也不太适合。最后选择坐北朝南的建筑,东南向次之,西南向再次之。
(5)外观是否新颖。
建筑物的外观必须明亮、新颖,才能给人好印象。但不要选择华丽、造型奇特怪异的建物,同时也要避免建材老旧、色彩灰暗的老房舍。
建材或建物的选择也可以视地区特色而定。例如。新竹县新埔乡有一家利用本省三合屋式的传统建筑成立一所蒙氏幼儿园,不但外在环境上不现突兀,而且正如蒙特梭利所说“它必须像个家”。
(6)公共设施是否充实。
事先调查园舍附近是否有公园、医院、图书馆、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以弥补园舍活动空间的不足,并做为规划与教学,保育有关的资讯媒介。另外应避免与危险、吵杂、污秽的不良场所相邻。例如:车站、工厂、风化区等场所。
(7)建筑物的采光通风是否良好,会影响幼儿的学习效率与身心健康,因此必须选择光线充足、空气流通的园舍。
(8)土地使用和所有权是否清楚。
园舍所在地将来是否有与政府土地使用规定相抵触,必须详加调查,以免影响幼儿园长期性的发展。此项作业可查地主的地籍资料,所以最好请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详查一次,才更确实。
园舍若为租借转让,必须明订契约,详述施工整修的权责。幼稚教育法施行细则亦规定幼稚园申请立案必须检具“设园园址、园舍所有权证明或租用五年以上之公证契约。”因此,为了配合法令,并顾及幼儿的身心发展,租借房舍成立幼儿园时,必须与房东明订五年以上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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