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图书馆、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阅览室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等。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师生到图书馆、阅览室须保持安静。
二、新采编的图书、期刊要及时分类、编目、登记、上架。贵重图书应设立专柜,防止意外发生。
三、保证提供给师生借阅的图书流通量不低于收藏书的2/3。师生借阅图书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阅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
四、校外人员借阅藏书、期刊必须主管领导批准。师生、校外人员损坏或丢失图书、期刊应照价赔偿。
五、期刊阅览室课余时间均对学生开放。阅览室的期刊不得外借,阅览时不得在期刊上涂画。
六、图书、期刊每学期清理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确保账、册相符。
第二篇:常州市中小学图书馆电子(数字)阅览室管理制度电子(数字)阅览室管理制度
1.进入电子(数字)阅览室应按指定机号或位置入座,保持安静,遵守纪律,听从管理员安排。
2.室内其它设备未经管理员许可,不准擅自启动。严禁自带软盘、u盘等存贮拷贝设备入室。爱护机器和附件,不准私自删除或输入其它程序。
3.不准私带游戏软件上机玩乐,一经发现,除没收软件外,按学校规定处罚。
4.操作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管理员汇报。
5.文明操作,严禁在室内抽烟,用餐,不乱丢纸屑,保持室内安静,注意清洁卫生。
6.操作完毕,应按规定程序关机,填写好记录本,将椅子排放整齐,经管理员检查后方能离开。
第三篇:图书馆阅览室借阅制度图书馆阅览室借阅制度
为使学校阅览室的报刊杂志在教育教学中更大地发挥作用,切实提高报刊杂志的开出率、借阅率,更进一步地为师生做好服务工作,特制定如下借阅规则,望遵照执行。
一、教师借阅。
1,凭借阅证借阅。
2,每次借阅:杂志,1-3期;报刊,1-3期;
3,爱惜报刊杂志。无污损、无圈点、无缺页、无裁剪。
4,归还期限。一周内归还,可续借。
5,遗失赔偿:不慎丢失者,照价赔偿或原书、原刊赔偿;
有意藏匿者,加倍赔偿并不再借阅。
6,帮助借阅。即由具有借阅证的教师负责办理对学生的集体借阅。
a,教师负责借阅;b,教师负责归还;c,一周内归还;
d,爱惜、遗失由教师负责监督、赔偿。
7,教师在阅览室阅读报刊杂志时,请勿吸烟、讲究卫生。
二、学生阅读。
1,由学科教师负责组织学生集体阅读并提前与阅览室联系。
2,由学科教师按预约时间组织学生集体前往阅览室上阅读课。
3,由组织学生进行集体阅读的学科教师负责向学生讲解阅读纪律。
4,每生领取一套(一大一小)阅读牌,每次只能选择一本或一刊。
5,阅读牌(大)放置在所选书刊摆放处,阅读牌(小)戴在手上;阅读
完毕将书刊放回原处,并取回阅读大牌。若另外选择阅读书刊,方法一样。
6,爱惜书刊,在阅读中无污损、无圈点、无缺页、无裁剪。
7,阅读课终了前5分钟结束阅读,依次将书刊放回原处,并取回阅读大牌。
8,阅读课结束时将阅读牌(一大一小)交还阅览室后方可离开,严禁将书刊
带出阅览室。
9,阅读课保持安静、专心、投入;不喧哗、讲卫生、不吃零食。
10,若学生造成书刊污损、圈点、缺页,或者裁剪、藏匿书刊,由组织阅读课的教师负责批评、教育和赔偿。若不讲卫生,则由教师责成学生打扫干净。
第四篇:中小学图书馆管理制度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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