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创新
一、树立创新理念
一要树立革新的理念。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做到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与时俱进,坚决摒弃从本本出发、凭经验办事的惯性思维和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注意用实践的观点、发展的观点和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思想观念来审视、分析、判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和变化,努力在工作上求实、求新、求深。二要树立开放的理念。要善于从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中认识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和推动反腐败工作,注意吸收、借鉴外地甚至国外反腐败工作的先进经验,适时开展与有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开放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三要强化辩证的理念。要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地、发展地、辨证地去考察纪检监察工作,注重反腐败工作与政治效果、经济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防止出现纪检监察工作画地为牢现象。
二、拓展创新内容
要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探索新思路,研究新对策。要突出教育重点,改进教育手段,丰富教育内容,讲究教育艺术,注重教育方式,提高教育效果。要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并整合监督力量,健全监督网络,突出监督重点,研究监督措施,扩展监督内容,增强监督时效,努力做到对党员干部的“全程式”、“无缝式”监督。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注重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收集与研判。要注重办案方式方法的创新,坚持查教、查纠、查建结合,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要树立支持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执纪执法理念,调动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此同时,还要在反腐倡廉建设的体制机制以及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上拓展创新。
三、把握创新方法
要重点抓住那些党委关注、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治理效果好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创新,确保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要注重扬弃,兼收并蓄。既可以总结过去好的经验和做法,再进一步修改完善,搞原始创新;也可以引进外地的先进经验,再结合本地实际,搞消化吸收创新;还可以借鉴吸收多方面的经验,取长补短、综合提炼,搞集成创新。
四、培养创新作风
创新就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和发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新问题,并切实找准这些问题的症结,挖掘问题产生和存在的深层次原因,从而寻找解决问题的可行途径;通过调查研究提出新思想、新举措,用批判的眼光认真反思传统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从而出思路、出对策、出成果;通过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把蕴藏在特殊性中的普遍性找出来,通过归纳、综合、推理等思维加工,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工作思路,使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被广大党员干部所接受。创新还必须具有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创新方案应建立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基础之上,突出实践性、计划性和可操作性。创新的实施必须遵循规律,对重大创新项目的实施,应坚持以点带面、解剖麻雀的工作方法,做到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在取得成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创新的实施必须大胆突破。在实施创新的过程中,必然会触及到体制机制的变革,必然会触及到部分人的既得利益,只要不违背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不违反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就应该大胆地突破。
五、建立创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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