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第一篇。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范文)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促进基层民主协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快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依法规范发展社会组织,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的关爱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完善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改进信访、人民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平安祥和。
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坚持不懈抓好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健全监测预警应急机制,提高气象服务水平,做好地震、测绘、地质等工作。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严格监管执法,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浅析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对策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是社会治安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就是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真正发挥功效,关键是要对构成治安防控体系的各个要素进行全面整合、发展、提升,使治安防控体系各个构成要素能够互为联动、整体运作,统一指挥、反应灵敏、整体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治安防控运行机制。
当前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本质认识不到位。公安机关在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的实践中,往往过分强调打击的震慑作用和短期效应,在防范力量上很少投入甚至不投入,往往导致的结果是短期内治安形势得以控制,一段时间过去后重蹈覆辙,形成了打击到再次打击的循环。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好坏,取决于是否能在打防管控四方面协调发展,而不是一味地追求其中严打一方面,需要在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注重研究犯罪规律,动员治安防控力量,追求全民参与进来。
(二)社会治安防控参与力量单一。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中承担着主要任务和责任,是治安防控的主力军。从目前社会治安状况看,对群众安全感危害最重,对社会治安影响最大的,仍然是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及各类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仅仅靠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通过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及作案人的动机,从案发根源找途径解决。从以上可以发现的是,这些违法犯罪行为的部分作案人是职业惯偷,部分是迫于生计等人群。由此可见,当前的形势迫切需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组织下,调动社会管理力量共同与公安机关参与到社会面的防控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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