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工作纪律承诺书
受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邀请(指派),本人参加龙开口电厂检修自动升降悬吊平台采购(合同编号:lkk2013/m02)的评标工作,在评标期间,本人承诺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投标人或其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违纪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3.评标期间,评标专家、工作人员名单保密,任何人不得泄露。
4.评标采用封闭评标方式,评标人员均须遵守作息时间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评标场所。除评标委员会主任保留一部联系电话及评标组用于澄清问题用的传真机之外,切断一切对外通讯。所有人的通信工具由监标员集中寄存保管,急需与外界联络时,需填写《对外通讯情况登记表》(包括评标委员会主任),经评标委员会主任签批后,由监标人在场时方可对外联系。
5.评标期间,外聘专家、外单位评标人员不得携带笔记本、记录纸、便携式电脑和各种拷贝磁盘等参加评标活动。必须使用由招标工作组统一分发的保密记录本。评标期间,所有与评标有关的资料、投标文件、笔记本和记录纸以及评标所用的便携式电脑统一摆放在评标所在的会议室,任何人不得带出。评标期间的作废资料、纸张等,由监标人员统一销毁。
6.评标工作所用电脑由使用者负责其电脑资料的安全,未经评标委员会主任许可,任何人不得查看、拷贝电脑中存储的资料。评标结束时,除经评标委员会主任或组长许可确认的电脑及拷贝硬盘外,所有电脑中与本次工作有关的资料都必须删除并清空,经监标人员逐一检查确认。
7.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函必须统一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发后,由监标员和工作组人员发给投标人。严禁个人与投标人单独联系和接触。
8.监标人员对评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可以旁听与评标事项有关的会议。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和打分,不得私自对外通讯和联系,发传真须由工作人员发出,监标员监督。
9.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实事求是,不得有主观偏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大纲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的分析和评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独立打分,不得相互查看和打听其他成员的打分结果。
10.评标期间,商务组、技术组不得互通情况,需要各组在一起沟通时,应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出面进行交流。
11.所有参加招标、评标工作的人员不得接受投标人馈赠的礼品、礼金、礼物、各种有价证券和宴请;不得参加投标人组织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不得要求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或者索要钱物等。
12.所有参加评标工作的人员,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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