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关于印发《常州市规划局各业务部门和各分局工作职责》的通知
第一篇:(2)关于印发《常州市规划局各业务部门和各分局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印发《常州市规划局各业务部门和各分局工
作职责》的通知
常规〔2006〕5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规划局各业务部门
和各分局工作职责》的通知
局机关各部门,各分局,各基层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局各业务部门和各分局工作职责,规范内部管理,从而进一步提高规划工作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市领导同意,特制定《常州市规划局各业务部门和各分局工作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自二○○七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二○○三年三月二十日印发的《常州市规划局各业务部门和各分局工作职责》(常规〔2003〕10号)同时废止。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常州市规划局
各业务部门和各分局工作职责
一、总工程师办公室(城市规划测绘管理处)
1.组织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市级专项、专业规划的编制、调整、审查和报批;
组织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审查和报批;
参与新北、武进区范围内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查和报批;
2.参与新北、武进区范围内一类项目中城市道路规划方案的审查和报批;负责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城市道路规划方案的审查和报批;
3.负责规划研究、规划编制、城市测绘、信息化建设等指令性计划的拟定和下达,组织成果验收;
4.负责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市规划审议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和局技术会审会的日常工作;
5.负责城市规划和城市测绘的行业管理;
6.负责科技进步和科研成果鉴定、评选、推广应用及规划协会工作;
7.负责局技术业务工作的协调和培训;
8.局指定的其他工作。
二、规划用地管理处
1.负责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
一、二类项目的选址研究论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核发;
2.负责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
一、二类项目的规划设计要点的拟定和规划设计方案的竞选、审查和报批;参与新北、武进区范围内一类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竞选、审查和报批;
3.负责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
一、二类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4.负责组织经办项目的行政许可听证;参与经办项目的信访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法建设;
5.负责全局的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管理业务的指导、督查及相关统计工作;
6.局指定的其他工作。
注:上述“
一、二类项目”均不含市政类项目。
三、建设工程管理处
1.负责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
一、二类项目的建筑设计要点的拟定和建筑设计方案的竞选、审查和报批;参与新北、武进区范围内一类项目建筑设计方案的竞选、审查和报批;
2.负责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
一、二类项目施工图审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负责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
一、二类项目的开工项目查验灰线和资料归档等(项目查验灰线合格后移交给规划监察大队进行批后管理);
4.负责组织经办项目的行政许可听证;参与经办项目的信访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违法建设;
5.参加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
一、二类项目的竣工规划验收;
6.负责全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业务的指导、督查及相关统计工作;
7.局指定的其他工作。
注:上述“
一、二类项目”均不含市政类项目。
四、市政工程管理处
1.负责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的
一、二类项目(包括与项目配套的室外景观工程)和参与新北、武进区范围内一类项目中的市政项目的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查和报批;
2.负责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一类、二类项目中的市政项目“一书两证”的核发;
3.负责天宁、钟楼、戚墅堰区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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