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〇一八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明确各级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精神,结合上溪所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政策指导。
2、负责对乙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乙方责任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各级党委政府、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与要求,联系本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制度,结合业务工作抓好落实。明确在党风廉政责任制中应负的责任,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每季度一次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排查廉政风险点,堵塞管理漏洞。
2、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制度。认真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目标任务要求,细化措施,完成分管联系业务和网格的各项任务;结合分管联系业务和网格的职能和工作性质,构建具有分管联系业务和网格特色的惩防体系,重点加强和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推进廉洁监管;做好分管联系业务和网格的权力清单的核查清理;认真抓好分管联系业务和网格的“阳光工程”建设;按要求及时、规范公开政务信息。
3、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并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学习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四种意识”提升党纪党规意识。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任务,积极主动创新教育载体,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结合公职人员从政教育,对干部职工和雇员集中开展廉政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提升干部职工和雇员廉政意识,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队伍理想信念教育、警示教育、示范教育,增加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4、抓好分管联系业务和网格的干部职工和雇员的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28条具体办法”和市委“十个严禁”,严格执行个人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规范“一家两制”、“房屋买卖租赁”、“民间借贷”行为等制度,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5、加强对分管联系业务和网格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支持配合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6、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紧盯年节假期,看牢“关键少数”,密切关注“四风”新变种,加大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弹回潮,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大对“庸懒散拖”和“为官不为”、执法不公问题的整治力度,着力消除“庸政无责”、“小过难究”的现象。推进重点工作绩效公示,促进勤政廉政高效,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7、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决纠正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优化创业环境和服务环境,继续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公共服务对象跟踪回访制度,加大对行政许可、执法办案领域廉洁执法的监督力度。
8、认真处理纪检信访举报。严格按纪检信访办理规定,核查处理群众反映举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避免发生重复信访、越级信访、集体上访,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按时报结上级批转的信访件。
(未完,全文共5194字,当前显示148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