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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过程性评价分析

在人们惯常的思维里,评价主体只能是一个领域内的权威,一个社会群体的领导或者师长。对学生的评价,其主体只能是教师。随着中学教育改革的深入,学生的自主性学习被加强了,尤其是探究性学习的开展,更使中学生自主学习的机会变多。有学习就有评价,怎样在中学生的自主性学习中加强教育评价的改革,从而更有效地引导学生的自主学习,提高我们的教育教学质量呢。我们着重研究了过程性评价。

教育评价的存在是因为客观的需要。改革教育评价,首先在于归还其本体功能,其次是要削弱目前已被异化了的附加功能。

教育评价包含着课程评价与非课程评价,而课程评价又包含着日常课程评价与选拔性考试评价。评价的形式有规范性评价(一般表现为量化评价)和非规范性评价两类,而人们最熟悉的却是选拔性考试(属于规范性评价),这倒不是这种评价极为重要,而是因考试的附加功能经过反复异化后,不恰当地放大的结果。

考试是教育评价,但教育评价绝非只有考试一种,它还包括评估、测试、比较、鉴别、区分等等评价形式,所以,教育评价的功能也是多元化的,而绝非只有选拔一样。

从严格意义上看,教育评价的本体功能有三。第一个就是为学习者本人提供自己学习情况的信息,使学生能够有效地掌握学习内容,调整自己的学习行为,从而主动地达成教育的要求。

第二个是学习者建立起良好的自我意识,形成自我概念,提高自我评价的能力。

第三个功能是为教师的教学提供信息,实施教学诊断。

这三个功能分置在三个层面,应该说,第一个功能是最基础的。

中学生进行的研究性学习,由于自主性极强,在不同的学习阶段适时调整自己的学习行为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在过程环节里开展教育评价不仅可能,而且必要。

虽然研究性学习在中学是一个新事物,但它不完善也是不可否认的。虽然它深受学生的喜欢(调查中持欢迎态度的学生为92.5%),但在具体专题探究中,深切地了解自己在本专题中应该达到的教育要求者是少之又少的,能进行自我学习调整的人,更是凤毛麟角。既然自主学习在中学生中展开,因此,为了提高这种自主学习的质量,研究出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就不是可有可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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