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1.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动和干部调配,任免工作部门应及时将干部调动函和任免通知及时告诉档案管理部门,并建立必要的联系,及时转递,避免人档分离。
2.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指定专人送取,不准本人携带自己的档案或普通邮寄。
3.转递人事档案必须认真履行手续,档案管理部门没有接到调动通知函,不得擅自转出档案。转出干部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人员专人办理。
4.转出人事档案必须内容完整、整理规范,装订整齐。不得擅自抽取、扣留档案材料或分批零散转出。
5.转递人事档案时要严格按照规定,逐项填写“干部档案材料转递通知单”,作好记载,以便备查,并严密包封盖好印章,防止在转递过程中失密、散落。
6.接收人事档案材料,要严格与档案目录进行核对,在确保档案材料齐全无误后,方可在回执单上签章退回,对接收档案逾期一个月未到的,要去函催收,以防丢失。转出的干部人事档案,要及时催促接收单位退回回执。
7.对人事档案由本人自带到接收单位的,应不予接收;凡转出的档案,应查明接收单位是否具备档案管理权限,否则不予转出。收到不属于本处管理的人事档案,要立即退回转出单位。
8.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人事部门保管五年后,移交本单位文书档案保管。
第二篇: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存根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根据需要20年月日已将等名同志人事档案材料共册
转往。(单位名称)
盖章
年月日
……………………………………………第号………………………………………
人事档案转递回执单
第号
你单位将在20年月日转来的第号人事档案经查收无误,现予以回
执。收件人。收件机关盖章
年月日
第三篇。人事档案转出人事档案转出如何办理人事档案代理人员因考研、就业等原因需将人事档案转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转档人持接收单位的调档函到本中心申请转出人事档案。接收档案的单位必须是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不能接管人事档案。外省市工作单位接收档案的需经当地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发函调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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