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四害管理制度[最终版]
第一条坚持环境治理和药物消杀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春秋季节性灭鼠活动和夏秋季节群众性的灭蝇、灭蚊、灭蟑螂活动。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全面覆盖、饱和投药的科学方法,有效降低"四害"的密度。
第二条结合职工学校加强除四害安全教育,防止人畜中毒事故发生。定期培训除四害专业人员,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四害"密度监测工作,建立健全除四害技术档案,实行科学指导。第三条充分利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手段,广泛开展除四害宣传工作,普及除四害科学知识,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
第四条应把除四害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有组织、有制度、有工作总结;要设立专职除四害工作人员,并经技术培训合格;配备必要的除四害工作器械、设备和消杀药品,每月组织开展除四害活动。
第五条使用除四害药品应当采取安全措施,控制使用剂量,禁止乱用、滥用。因使用除四害药品发生药物中毒、污染事故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二篇:除四害管理制度和平社区除四害管理制度
根据各级政府对除四害工作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为加强本社区的除四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除四害工作必须按上级部署要求组织的实施。
二、开展本社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三、除四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投药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投药培训方可上岗。
四、投药前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通知居民,说明投药时间、区域及注意人畜误食,食品店的投药方法,告知时间表至少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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