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法治创建实施方案3★
第一篇:南漳县法治创建实施方案3城关镇法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的总体部署,为了迎接全国、全省法治建设先进城市和法治县(市、区)考评工作,进一步规范我镇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及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湖北省法治县创建工作考核标准,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推进各领域的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全镇人民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为建设“四个南漳”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良的发展环境。
工作目标。到2013年底,达到全省法治建设考评标准。努力实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正义、法律服务质优、法律保障有力、监督体系健全、基本实现法治化管理的目标。
二、争创措施
参照法治县创建考评标准,结合我镇实际,实施以下六项争创工作措施:
(一)明确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法治县创建考评标准共分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经济法治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社会安定和谐、法治监督机制、组织保障、民意调查、平时考核等12类目标,共165个考核项目,总分1000分。得分900分以上为优秀,800分为合格。县普法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考核标准逐条进行了责任分解,并组成督导组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全镇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村、本部门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将创建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做到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限,圆满完成争创工作。同时,要确保不发生考评办法中7类不予申报评选即“一票否决”的情形。
(二)深入宣传发动,大造舆论声势。各村、各部门要深入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会议、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召开多种层次的创建工作动员会议。举办全镇“六五”普法宣讲员和创建工作骨干培训班。利用广播、电视、公共场所、户外电子显示屏广泛宣传法治镇创建工作,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深化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党委中心学习组要通过举办法治主题的讲座等形式带头学习法律,增强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拓展和创新法治工作载体,扩大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增强法制教育的感染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引导全镇人民进一步坚定法律信仰,崇尚法治精神,摒弃“信访不信法”的思维模式和行为陋习。在全镇开展法治机关、法治企业、法治校园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单位创建工作。
(四)依法建章立制,完善决策和监督机制。镇委要按照依法执政的总体要求,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完善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法律顾问、风险评估、绩效考核等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职能,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落到实处。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完善重大行政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监察等监督制度,建立预防、教育、监督、奖惩为一体的行政执法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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