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把隐患等同于事故,实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以确保实现工作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使用于本站全体员工。
三、安全检查形式
1、站长、副站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2、施工作业人员作业现场进行自查、整改。
四、监督检查内容
1、主管站长日常巡查内容包括:
①检查各项规程、条例、指示精神的落实情况;②检查各项规章制度及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③检查安全专项工程的进度情况;④检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情况;⑤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隐患情况;⑥检查现场作业员的操作行为情况;
2、作业人员作业现场进行自查内容包括:①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隐患情况;②检查自己操作的设备及使用的工具器具完好情况;③相互监督检查现场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情况;
3、安全自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进行整改,对现场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由公路站及时安排进行整改。
4、对安全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指定专人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汇报整改效果,对整改态度不积极、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班组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事故隐患的整改与落实
1、由站长或副站长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检查出的问题,能当场进行处理整改的当班进行整改处理,不能当场进行处理的问题进行汇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汇总。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导。
2、班组人员接到安排的整改问题后,积极组织人员在限定的时间内容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对整改结果进行汇报与反馈。
3、接到隐患整改反馈后,值班人员安排人对现场的整改情况进行落实。
第二篇: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
为了能够及时处理各类隐患,规范区队、班组、个人的安全管理行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加强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检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成立安全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每月25号8点组织对各工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组
长:刘光辉
副组长:王江波肖云飞
成员:张
磊张亚鹏牛永胜张志阳邢希双黄宏冉
二、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组织
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是每个管理人员的职责,每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带着对工作的责任心,积极检查工作现场、排查区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每月对本单位工作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自查自纠,发现隐患并及时登记建档,负责安排整改闭合并及时填写好记录。
三、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整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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