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方案
韩公党发〔2007〕第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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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所、队、科: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提高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的廉洁自律意识,现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中共韩家园林业地区公安局委员会
二oo七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贯彻落实若干规定实施方案通知
—————————————————————————-抄报:林业局纪委、地局纪委。
已发。本局领导、各党支部,各所队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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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全局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若干规定》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迅速在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全体民警中集中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理解和掌握廉政行为规范,了解违反《若干规定》的严重后果,切实提高廉洁从政意识,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要主动与林业局电视台联系,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为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2、召开一次领导干部专题会议。为使《若干规定》在党员领导干部中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各单位在党政领导班子、各部门在机关干部中召开一次以学习贯彻《若干规定》为主要内容的领导干部专题会议,每名科级领导干部要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和局纪委关于开展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牟取不正当利益专项举报(以下简称“专项举报”)的内容,认真对照检查,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3、进行一次公开承诺。为加大全体民警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全局各单位、各部门每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若干规定》中的“八条禁令”以及“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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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违纪违法案件,突出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谋取私利的违纪案件,力争突破一批典型案件,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二)建立“三个方面制度”
全局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在认真落实“六项要求”的同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好“三个方面制度”的建立。
1、建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围绕权力和职权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从根本上消除滥用权利的问题,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2、制定预防和禁止权钱交易行为的办法。要针对“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六个一律”(木材销售一律到“阳光大厅”、财务结算一律到会计核算中心、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统一管理、处置国有资产一律实行拍卖、基本建设项目一律实行招标、大额资金使用一律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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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专项举报”内容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对照检查,查摆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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