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济责任的审计工作的重点及难点
经济责任审计是伴随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而发展起来的一项审计制度。经过十多年的积极探索与稳步推进,这项制度对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社会公认的效果。据统计,1998年到2003年,全国经济责任审计共查出各种违规行为金额3301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55亿元,其中由于领导干部直接经济责任造成的违规行为金额219亿元,损失浪费金额43亿元。另外,审计还发现个人经济问题12.4亿元。今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写入了《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由此可见这项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审计处自成立以来,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其中仅2004年就开展7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这些项目,具有财务收支金额较大、被审计人任职时间较长、审计工作量较大的特点。在审计中,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和委托方(人事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从反馈的信息看,有关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人对我们的审计结果是非常满意的。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审计成果,也积累了一些审计经验,在此向各位领导和同行作简单的汇报和交流,取长补短、集思广益,共同把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好。
一、经济责任审计的基本原则
1由于集团审计处人员少,任务重,不仅要完成西新工程等审计任务,还要随时接受人教司或人事部(以下简称人事部门)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而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可能由于种种原因而导致时间比较集中,比如我们今年开展的7项审计任务中,就有6项集中在上半年的3--6月份,这样对我们顺利开展这项工作从时间方面就捉出了挑战。面对较为繁重的审计任务,我们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的特点,确定了“以我为主,借助外力,确定重点、客观评价”的审计思路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我为主”就是对于经济责任审计任务,要以我为主,首先考虑由审计处自身完成;“借助外力”就是如果由于时间或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由本处人员完成,便将该项任务委托给会计师事务所,但在方案制定、审计实施、报告撰写以及结果利用等方面,审计处必须亲自参与把关;“确定重点”就是在审计方案的制定时确定重点环节,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关注重点内容,在审计报告的撰写时披露重点问题;“客观评价”就是在整个审计过程中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与实事求是的精神,对被审计人作出一个与其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实际情况相吻合的审计评价。因此,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过程中,我们一直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照人事部门的委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人事部门没有委托的,我们就不做,这是最基本的,否则实施审计就缺乏制度依据,容易产生种种矛盾。使审计工作陷于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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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被审计人任职期间较长、经济业务较复杂、审计工作量较大、审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客观情况,我们一般将审计时间范围定为最近三年,但是任职期间的重大事项要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区别经济责任审计不同于其他审计的特点,不拘泥于会计资料,采取实物盘点、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收集审计证据;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认为检查责任全部由对方负就放松审核标准,一定要核实基本数据、基本事实和基本结论;
(五)必须分清审计与人事(或组织)、纪检监察和财务等部门的职责权限,在审计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二、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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