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治理市区不文明交通现象的建议
德阳中学
何晶晶
当前,德阳的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我们全面进入“汽车时代”的同时,也进入了交通出行的“矛盾期”和交通管理的“转型期”。目前,德阳中心城区面积已达72.13平方公里,城市道路里程达335公里,市区汽车拥有量达13万辆,宝成铁路、成绵高速、108国道、106省道贯穿境内,中心区域已形成“六纵十横一环”的路网骨架,城市道路以“混合”交通为主,全市拥有机动车70.5万辆(其中汽车42.5万辆)、驾驶人126万人、管辖道路总里程13425公里。
在人车路矛盾凸显的今日,导致不文明交通现象大量存在,交通文明指数差强人意。提升交通文明程度和交通文明指数,单靠实施行政处罚手段已难以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如何做到坚持统筹兼顾、构建文明交通,保障道路安全顺畅呢。现就如何实施文明交通做一些探讨。
一、德阳市区“不文明交通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在路口等待信号的车辆排成长队,有的驾驶人占用其他车道前行,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市区长江西路)
(二)有些公交车、城乡客运、出租车等,为了争客或者抢时间,在道路上随意变道抢道,随意停靠路边下客上客。被称之为“马路杀手”。(市区德什路口)
(三)行人横穿马路现象较为普通。明明划有人行横道,明明指示灯为红灯,可偏偏有行人“左闪右躲”横过马路。(市区洋洋百货等商业圈)
(四)骑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或遇见前方有交警检查时,便将随车携带的头盔从车中取出“戴”在头中。(市区青衣江路口)
(五)在城内路口有信号灯时,我们也会时常发现有闯红灯现象。同时,非机动车随意调头或变向行驶现象突出。(泰山路二中附近)
(六)有些驾驶人遇到前面有车、有行人或堵车时,总想着自己,遇有急事硬挤猛冲频繁按喇叭,甚至有非法安装警笛,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形成了噪音污染。(庐山路)
(七)在日常行车过程中,经常发现一些驾驶人向窗外乱扔果皮、烟头、矿泉水瓶、易拉罐等物品。(市区火车站周围道路)
(八)一些驾驶人在夜间驾驶车辆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一直开着远光灯,还有的远光车灯是经过非法改装的,氙气大灯照明负荷的光让人目眩,这样会造成迎面驾驶人前方10米左右出现盲区,使相向而来的车辆驾驶人和行人无法看清路面情况等行为,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等等。(市区华山路)
二、“不文明交通行为”主要原因分析
(一)交通法规的理解方式存在错误的思维定式。正由于政府管的、电视播的、人们说的都是“涉车”的元素,极少有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行为进行重点管理和宣传,导致了80%以上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都存在“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约束机动车的,和我们没多大关系”的错误思想根深蒂固,长期以往便演变成了错误的思维定式,认为“反正汽车得给我让路,撞到了也得赔”,由此而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就成为“天经地义”的事了。
(二)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培育机制没有切实建立。广大学生家长在接送孩子的过程中,闯红灯、随意变向、占道行驶或不走人行横道而横穿马路,为孩子树立了反面榜样,在他们的幼小心灵上埋下了“可以随意横穿马路”的思想种子。同时,各中小学校并未将交通安全课程纳入日常的教学大纲,导致孩子们对“交通安全”的概念模糊,无法形成系统化的交通出行概念。
(三)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仍不足。机动车驾驶人驾车通过十字路口、校园街区以及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聚集较多的路口时,不减速慢行而是继续保持高速行驶,一旦有人突然出现时,他们刹车不及,从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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