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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不文明现象的调查与建议对策

——关于城市不文明现象的调查及建议对策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宣传部文明办及理论学习室工作人员利用近一周的时间,采取走访、问卷、座谈等多种形式,以执法人员、社区群众、机关干部、老干部等不同阶层干部及群众为重点对象,紧紧围绕“树立‘抚远人,中国人’形象”这一主题开展了调查研究。调研中,许多老干部和基层干部群众用“翻天覆地”、“花园式城市”、“东方公园”这样的词汇来形容抚远县近几年在市容市貌方面的变化,对抚远的发展表示满意,对现任领导班子团结务实的工作作风更是赞不绝口。但调研中也发现,在美丽清新、繁荣昌盛的“抚远印象”背后,仍存在着诸多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相适应的不文明现象。这种现象与抚远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形成了强烈反差,这种现状则与我县树立国际口岸名城的目标和要求相距太远。

一、存在的不文明现象及其影响

主要分为六类:

1、噪声扰民

小喇叭:从清晨

三、四点开始,沿街叫卖早点、收购废品的小喇叭声就此起彼伏,不绝于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机动车:不分时间和路段随意鸣笛。尤其是卧铺客车半夜进城在迎宾路出口住宅区一带长鸣汽笛,附近居民纷纷投诉;

1商家:以招徕顾客或促销为目的,外接音箱,随时随地播放录音,震耳欲聋,影响周围单位和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

歌厅:音量超分贝,尤其是夏天开窗营业,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针对噪声扰民现象,我县已制定、出台了《关于在全城禁鸣禁停的通告》,并于8月中旬起开始执行。在调查中得知,此项举措在我县得到很好地贯彻和落实,且收效显著。截至目前,环保部门共收缴小喇叭20个,拆除外接扬声器14个;交警部门教育违章鸣笛的司机400多人次,有近80人受到处罚。群众普遍反映噪音少了,耳根清静了,生活质量提高了。但也有少数司机、群众反映“全城全天候禁鸣”对司机开车、乘客乘车有所不便,提出“能否实行限时段、分路段禁鸣”的建议。

2、环境卫生脏乱差

高空抛物,乱扔杂物,随地吐痰,随处便溺;商服区街面、居民区门前随意倒污水、扔垃圾;进城菜农居民区内随意倾倒菜叶、垃圾及牲畜粪便;垃圾箱清运不及时,有的偏僻路段垃圾箱数日得不到清理,“隔

四、五十米就能闻到臭味”;

街头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送野广告,城市“牛皮癣”泛滥。

3、空气污染

2居民区内养殖家畜、家禽。粪便难以日产日清,气味难闻。还有住户养殖群狗,不分昼夜狂吠,影响周围住户且危害行人安全;

户外烧烤:我县百货门前的烧烤大排挡被取缔后,统一安排至祥瑞小区前空地经营,但小区居民反映烟尘太大,不敢开门开窗;

饮食服务性行业小烟筒。初步统计全县共有84个小烟筒(主要是餐饮和浴池行业)在排放废气。

4、违章经营

个别交通运输业主受利益驱动,视旅客生命为儿戏,严重违章超员超载;

机动车、三轮车无序停放,影响交通,人行路路砖不同程度受到损坏;

部分熟食、小吃摊点无证经营,或者室外流动经营,食品卫生安全难以保障;

在人行路乱搭亭棚、乱设摊点,形成“店外店”,影响市容;废品收购站(点)临街设置,影响市容,阻碍交通(全县大小站点共十处)。

5、思想道德行为不规范

个别商家、业主不讲诚信,与外地尤其是俄罗斯游客交易时存在宰客现象;

盗损公共设施,践踏花草、破坏绿化带,乱穿马路、闯红灯、不走人行道;

3在禁烟场所吸烟,光膀子、穿拖鞋出入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语言不文明,行为不规范;

退休职工或社会闲散人员聚集在正阳商厦门前等商业繁华地段或客运站等公共场所下棋、聊天、抨击时事,既影响市容,又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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