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认真研究,找准谈话重点。为使谈心谈话活动做到有的放矢,组织部门通过多种途径全面掌握领导干部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个人诉求,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征求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干部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征求干部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家庭圈等方面的存在问题等。
真情互动,耐心谈心谈话。本着“从谈心到交心,从交心到知心,从知心到同心”的宗旨,采取“拉家常”的方式,让干部放松心态,敞开思想,倾听干部学习、工作、生活方面的困惑,帮助分析原因,寻求解决途径;征求干部对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创造良好的谈话氛围。在谈话时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特点和情况,把谈心谈话分为激励性谈话、关怀性谈话、沟通性谈话、提醒性谈话、诫勉性谈话等类型,确保谈话取得实效;二是坚持与解决“苗头性”问题结合起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引导干部向组织反映,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用身边的生动事例,启发、帮助干部提高认识,解决其思想上的问题。
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把谈心谈话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参考,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对干部反映的实际困难和个人诉求,大力实施关怀工程,使干部困惑有地方倾诉、困难有组织帮助。属于思想感情类的,重点进行人文关怀,让干部“精神上有依靠”;属于物质生活类的,通过建立健全干部关爱基金、健康体检、走访慰问等制度,切实帮助干部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干部“生活上有温暖”;属于政治待遇类的,将在干部调整中统筹逐步考虑,让干部“工作上有奔头”。
第二篇: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第四章某局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开展谈心谈话,是发扬民主、增进团结、促进廉洁从政、推动质监事业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为促进此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谈心谈话的范围
(一)领导班子成员之间。
(二)班子成员和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之间。
(三)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之间。
(四)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之间。
第二条谈心谈话把握的原则和主要方式
(一)按照领导干部所分管的部门,实行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谈。县局主要负责人每年与县局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县局其他领导成员每年与分管的科室、直属单位谈心谈话一至二次;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每年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一至二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也要适时谈心沟通。
(二)集体谈与个别谈相结合。一般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也可采取”一对多”、“多对多”的方式。
(三)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表彰或处分时必谈,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必谈,群众对廉政有不良反映时必谈,干部主动要求时必谈,退休时必谈。
第三条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本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三)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转告群众对其遵守廉政规定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反映、评议情况,对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要求。
(四)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并结合实际,共同研究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对策措施。
(五)了解和掌握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六)征询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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