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浅谈《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的现状及改进建议

2013年3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直至今年已经施行5年,这5年是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的时期,也是中国金融行业发生深刻变革的5年,从“狼来了”的互联网金融,到“严监管”政策的实施,再到“存款保险制度”的落实等等。中国金融行业的发展对征信业的发展提出了深刻的命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个人隐私、涉密信息数据保护”,并明确强化征信信息数据安全,征信系统是识别风险隐患、把握风险应对主动权的有力武器,是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重要屏障,《条例》的颁布为征信系统发挥上述功能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以商业银行征信管理的角度,从征信查询管理、征信安全管理、征信宣传等方面谈谈《条例》颁布5周年以来征信行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依法合规查询征信

1、征信查询现状分析

党的十八大将诚信确立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之一,充分表明诚实守信已成为社会信用生态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个人信用报告作为个人诚信的“名片”,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有着诸多方面的应用,特别是在申请信贷的过程中显得尤为重要。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查询个人及企业信用,有着严格的制度要求。以本行为例,按照本行征管管理办法,在经办个人征信查询的过程中,每查询一笔征信事先都要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严格按照“先授权后查询”的要求,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个人信息,不得用作约定以外的用途,更严禁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对查询的相关资料逐笔登记,建立征信查询登记簿,留存客户书面的征信查询授权书,并按月归档。对已查询征信但是未落地的业务,按照要求建立了拒贷征信登记簿。

2、征信查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但在征信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检查中,经常会出现诸多查询不规范的问题,比如查询机构未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征信管理征信查询时间在授权时间之前,身份证复印件模糊,征信授权书上查询原因与实际查询不相符,未按要求建立征信查询台账,台账内容不完整,每年征信监管机构都会对商业银行不规范的征信查询行为做出通报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未完,全文共21689字,当前显示91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