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效能建设《服务承诺制度》等“八项制度”的通知[小编推荐]
平公中发„2012‟55号
平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效能建设《服务承诺制》等“八项
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管理部(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效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改进机关作风,按照市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和严格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的通知要求,近期修订完善了《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起草了《ab岗位制》、《离岗告示制》及《责任追究制》。以上“八项制度”已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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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牌上岗。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亮证办公,上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遇特殊情况必须文字告示。
三、廉洁高效。工作人员廉洁自律,为服务对象提供快速、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不得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
第四条违诺责任
凡管理部(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服务工作中给服务对象造成不便或麻烦,要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
如果违背承诺给服务对象造成直接损失,由管理部(办事处)分清责任负责赔偿,具体事宜将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规定实施。违诺责任人将按照“一次违规查实待岗制度”处罚规定执行。
第五条投诉与监督
为搞好承诺服务,办公室负责对承诺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受理。
-3动告知办事人联系的工作人员。当经办人不在时,应告知相应的联系电话。
四、不属于市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五、首问责任人在接待办事人时应文明礼貌、热情服务、使用文明用语,不得敷衍、应付、推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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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是指按照岗位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岗位责任,完成工作任务的一项制度。
二、岗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工作规定:㈠保证岗位工作时间,严禁迟到早退、无故旷工;㈡保持良好的工作精神状态,语言文明,举止大方;㈢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工作快捷高效,严禁擅离工作岗位,严禁在岗聊天、玩游戏或办私事;
㈣严禁违规操作;
㈤优质文明服务,使用文明用语和普通话,严禁吃拿卡要;㈥服从组织安排,做到令行禁止。
对违反本制度者,根据情节轻重,可分别给予诫免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评优评奖资格、通报批评、离岗培训等处理,对于不服从组织安排、调动等组织纪律,影响大局,影响工作,影响中心形象的做待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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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告知制
第一条本制度所指一次性告知,是指服务对象到各科室、管理部(办事处)办事或咨询,首问到谁,被首问人必须热情服务或帮助。属被首问人职责范围内的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向服务对象告知规定的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和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一次性告知能否办理、是否手续完整、齐全;对于条件不符或手续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的要求、条件和应提交的材料,说明暂不予受理的理由等,如属其它人员职责范围的事,应指明或引领到有关办事柜台。
第二条一次性告知制度是指外来办事人员到各科室、管理部(办事处)或电话咨询有关事宜时,经办人员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要办理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
第三条经办人员对办理有关审批事项及其它事务的办事人员负有一次性告知的义务。对办事人要求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当场审核其有关材料,对手续及材料完备、应即时办理的事项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完备等原因而退回补办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办的手续、材料或办理程序、受理时限。
第四条对所办事项涉及多个单位或本单位多个业务环节的,或有关规定尚未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要及时帮助咨询了解或请示报告,并将结果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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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告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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