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绿化、卫生管理制度
一、医院环境卫生由总务科专职人员负责管理,每天全院巡查卫生二次。
二、每周发放科室卫生调查问卷一次,收集反馈意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月进行卫生评比一次。
三、医院环境整齐、安静、安全,院内无乱搭、乱建、放堆放杂物现象。
四、车辆、自行车按规定停放。
五、院区内标志清晰,病区内设有安静、禁烟标志。
六、有严格的探视制度。
七、医院环境清洁卫生要求:
1、楼道、楼梯、走道、窗台栏杆扶手的地表面、接缝、角落、边线、园林绿化地等每天清洁一次,窗台玻璃每周清洁一次,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
2、天花板、灯具、消防栓、指示牌、标识定期除尘和清洁。
3、医院内所有洗手间每天清洁3次,保持洗手盆及座厕清洁明亮,并做好地面防滑工作,定期投放消毒药物、空气清新剂,确保无异味。
4、医院内保持路面干净,全天候有人清扫地面,宣传栏、标识牌等每二天擦拭一次。
5、医院内设置垃圾桶,每日清理二次,保持垃圾桶周围干净,桶内外无污迹、无异味、无蚊蝇。
6、定期检查沙井,及时清淘疏通;化粪池定期检查,防止堵塞。
7、天台、屋面每周清扫一次,无垃圾堆放,防止积水。
8、定期(每月一次)灭杀蚊、蝇、鼠、蟑,确保无滋生源。高峰期相应增加次数。
医院园林绿化管理制度
一、医院园林绿化由总务科专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医院环境清洁卫生,绿化占地面积达30%以上。
三、各种花草树木成活率达100%。
四、草地无石头、纸屑、垃圾等杂物。
五、草地不被恶意践踏、破坏、发现情况要及时制止,一旦损坏要及时补种,使草地完整率达98%以上。
六、适时剪草和除草,保持草地平整、美观。
七、定期剪枝、整形、保持花木生长量适当,满足园林功能要求及其生长特性,景观丰富多彩。
八、适时对花木进行培土,树木涂白、防风害、防日照等工作,对受损或倾倒花木及时修补。
九、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进行防治,保持花木生长健壮,枝叶茂盛。
第二篇:医院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制度**卫生院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制度
一、医院提倡爱清洁、讲卫生、讲社会公德,全院员工应自觉维护医院环境和室内卫生。
二、医院辖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污物、不准从室内向外抛弃废物和乱泼污水。
2、不准在工作室内乱堆、乱放、乱挂个人生活物品或食品。
3、不准在楼道内存放有碍通行的自行车、废旧物品等。
4、不准乱贴标语、宣传广告。
5、不准随意移动和损坏医院卫生设备、设施。
三、环境卫生、室内卫生责任分工
1、医院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楼道、会议室、卫生间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卫生员负责。
2、各科室室内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
四、责任要求
1、卫生员要清扫承担的卫生区段,并把清扫的垃圾及时清运到垃圾点,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每次清运完后要保证垃圾车周围的清洁。
2、卫生专管人员定期安排垃圾箱的洗刷和消毒,定期好投药灭鼠、灭蟑,喷药灭蚊蝇等。
3、医院各科室应认真执行周末卫生清扫活动,并服从卫生检查人员的批评意见。
4、全院员工应尊重卫生员的劳动成果。
5、医疗废物管理按卫生部《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科室环境卫生检查员每周对卫生保洁检查不少于一次;
六、对认真执行本规定,维护医院环境卫生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的科室和个人,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教育、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等处罚。
第三篇:公司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制度公司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制度
1.0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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