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海东部及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关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龙海市东部及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
漳州开发区招商水务有限公司(漳州开发区招商原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龙海市东部及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供水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漳州市环保局关于明确委托县级环保部门办理竣工环保验收项目的通知》(漳环保评﹝2015﹞5号)要求,我局于2015年11月13日组织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现已完成整改。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组意见及龙海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查意见,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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