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对车辆的购置、使用、维护直到报废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质量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运营车及非运营车辆
三、职责
3.1技术信息部负责车辆购置、接交、报废及检查督促车辆维护质量。
3.2使用单位负责车辆使用期的管理,使用单位是管理责任者。
3.3汽修公司是车辆维护和保养质量的责任者。
3.4技术信息部是制定车辆维护标准、工艺规范、工时定额、监督质量责任人。
四、工作内容
4.1新车的购置与接收。
4.1.1新车的购置。运营部根据运营生产需求,提出车辆需求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经集团公司党政工联席会议审批后方能购买。车辆购置前必须经过厂务公开会议论证通过,购买时由技术信息部负责接洽、联系和办理有关手续。
4.1.2新车接收,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及相关技术要求验收。
4.2车辆使用前的管理4.2.1车辆的入户和调拨
4.2.2新车入户手续由技术信息部车管员负责办理,正常情况下,从入户到投产使用必须在1个月内完成,入户后车管员填写《车辆交用通知单》送运营部。新车资料由技术信息部车管员建立车辆微机档案。
4.2.3因生产需要车辆内部调拨时,原调出单位应写出书面调拨申请,经分管运营和技术副总经理签字同意,由技术信息部填写《车辆内部调拔单》,办理好车辆内部调拨手续后方可调动,无车辆内部调拨单,不得移交车辆。车辆的内部调拨,手续由车管员办理,各使用单位办完手续返回技术信息部,车管员将《车辆内部调拔单》分送财务部、运营部。由技术信息部更新调拔车辆的设置。
4.2.4车辆调拨时应保证附属设施齐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拆卸或更换各种证照,按《停驶车辆交接管理规定》执行。
4.2.5调拔车辆时,调出、调入单位应做好车辆保养计划及完成情况的移交。
4.2.6新购车辆,技术信息部应根据车辆实际运行公里,在1500-2500公里(含送车公里)范围内安排到修理公司或特约服务站进行一次“走合期”保养。
4.2.7运营前应配备必要的附属设施和安全防护装置,技术信息部组织相关单位安装投币箱、ic卡刷卡机、gps机、报站器等。
4.2.8汽修公司按相关规定喷印好自编号、服务标识。
4.2.9新车投入运营前由各使用单位组织驾驶员对车辆技术状况、设备实施、标志标识进行熟悉和验证,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信息部汇报,以确保新车顺利上线;对新型车辆汽修公司要组织保修技工进行技术培训,以便掌握正确的维护、维修方法。
4.3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4.3.1车辆的档案应记录车辆的投产到报废的全过程,车辆技术档案应记载该车技术配置以利于技术管理。新车投产后一周内,车辆使用单位、车辆承修单位均要逐车建档,及时、完整的填写,定期整理分析。
4.3.2车辆调拨时,技术档案必须完整随车移交,否则接车单位可拒绝接收车辆。
4.3.3车辆的技术档案由各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建立,并指定车管员或专人负责,技术信息部、运营部督促检查。
4.3.4各运营分公司每月线路配车表报运营部,车辆更新、报废、调出、调进应及时将调整后的配车表报运营部,经运营部汇总、审核后,发送技术信息部及相关部门。
4.3.5集团公司指定的修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车辆维修技术档案,一类总成(前、后桥,发动机、车架等)更换要记录在案。
4.4车辆的停放
4.4.1车辆的停放按后勤服务公司《营运车辆停放、清洗、候车廊维护管理规定》执行。
4.5车辆使用期的管理
4.5.1各车属单位是车辆使用管理的责任单位,使用单位驾驶员是直接责任人。
4.5.2正确、合理使用好车辆,使车辆技术性能完好,降低零配件磨损,延长车辆使用寿命。各单位要组织驾驶员进行爱车职业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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