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制度
隐患排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安全管理方针的主要手段之一,是检查各级公司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的有力武器。为此特制定机修建材事业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督办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隐患的定义、分级、分类
1、隐患的定义
隐患是指各生产现场及作业人员行为现象、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2、隐患的分级
按隐患的严重性及解决难易程度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公司内解决不了,需协调集团有关部门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室、车间解决不了,需由机械公司整体考虑解决的隐患;
c级:难度较小,科室车间在职责范围内有能力且必须解决的隐患;
3、隐患的分类①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指挥员工冒险作业、作业人员精力不集中、不严格执行安全措施、防护用品不按规定使用、不按规程进行操作。
②设备的不安全状态,主要有。设备超负荷或超时限运行、设备带病作业、设备安全设计不合理、设备设施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私自改动、设备本身或所附属安全防护设施短缺损坏未及时报修、设备润滑油脂及紧固件失常等。
③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交通运输环节、作业现场照明不足、噪音大、临近高低压带电区域及隧道、涵洞、易燃、易爆、电磁辐射、有毒有害等场所;以及空间小、温度高、场地杂乱、材料堆放不安全等。
④其它自然灾害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如。雷、电、雨、洪水、地震等。
二、隐患排查机构及责任划分
1、隐患排查领导组:组长:王晓强(经理)
副组长:李江曦(生产总监)、孙统宇(技术总监)成员:各科室科长及各车间主任
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科,主任由安全科科长担任。各单位内部均要设立隐患排查机构,指定两人以上的专职检查员。
3、职责分工
①经理负责全厂隐患排查工作的指导管理工作。
②生产总监、技术总监、各科室、车间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
③安全科负责本公司排查隐患的收集、确认、统计、上报和对隐患整改情况的检查、落实、汇报与考核工作。
④各车间主任、班组长对本环节管辖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及时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要求整改。
三、安全隐患的排查渠道与收集、上报与确认、处理与考核程序
1、隐患排查渠道与收集
①集团和公司各种检查中查出的隐患。②各科室、车间每月检查出的隐患。
③各级管理人员日常深入生产现场查出的隐患。④安全检查员发现的隐患。⑤职工举报的隐患。
安全质量科每天对各科室、车间上报的隐患进行全面的整理和筛选,初步确认,分级登记。
2、隐患的上报与确认
①各单位负责人要深入现场发动群众,认真查找和排查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建立a、b、c(严重)级隐患排查台帐。对现场发现的a、b级隐患要及时上报调度室与主管科室,对查出的c级隐患要全力组织排除,做到项目、措施、材料、负责人、整改时间五落实,对下发的有关隐患整改措施、规定等要认真贯彻,并经常在班前会或安全活动时间向职工宣传,让每个职工都做到心中有数,提高自保和互保意识。
②各生产单位必须及时将生产过程中发现的a、b级隐患首先向调度室汇报,然后统一整理报主管科室,各主管科室经过确认后在3天内上报安全质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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