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的设定
1安全生产组织体系1.1基本规定
项目部应建立由安全生产管领导小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关岗位人员等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
1.2工作机制
a)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现状及变化趋势,并解决存在的或潜在的重大问题或根本性问题。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召开会议。
b)各级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项目安全生产现状及变化趋势,并解决存在的或潜在的重大问题或根本性问题。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召开会议。
1.3管理者代表与主管安全生产副职
1.3.1在本部设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一名,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改进,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内部审核评价的组织领导和外部审核评级的协调工作。
1.3.2项目部、架子队等管理层设置一名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在行政正职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组织领导工作。
1.4专职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1.4.1安全生产总监
各级安全总监协助本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体系建设,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稽查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4.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a)项目部独立设置安全科(或安质环保部),主要负责本管理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b)在架子队设置安全员岗位,负责本队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1.4.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a)项目部设专职安全员5名
b)架子队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并可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的规模增配专(或兼)职安全员。
2.1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2.1.1项目部领导层安全生产职责a)总经理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持制定并批准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总体安全生产目标,领导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推进、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2)主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3)保障并配备安全生产所需资源,保证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计划或方案、保证措施的有效实施。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经营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主持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处理权限内的安全生产事故。6)督促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排查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督促本单位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对所属各单位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进行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8)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措施。b)生产副总经理
1)在总经理领导下,按照“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领导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国家、上级主管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组织落实施工生产资源的同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设施设备、物资、器具。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施工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
5)按分工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责任单位整治。
6)受总经理委托,按事故等级组织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处理和报告。
c)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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