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家审计署审计意见中住房保障工作有关问题处理意见3.11
根据房保(2010)10号【关于落实国家审计组审计意见中住房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精神,针对审计意见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的应保未保111户家庭、非保得保170户的家庭,区、街道、社区三级逐户重新进行上门调查审核,,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应保未保的2009年享受实物配租的111户家庭(实际是110户家庭),办理补发廉租租金补贴,4月份发放到位。
二、对非保得保的存在问题的170户家庭情况其中涉及收入超标家庭共有77户,具体整改的措施如下:
1、对审计中收入超标的41户家庭,因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申报的时间在2011年的5月-6月期间,申报家庭成员中有的于2010年的7-12期间退休,或者是近期就业的,取消其今年的申报资格,对不应享受的补助部分已责成街道社区进行收缴。
2、对审计问题中重新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不符合条件的36户家庭,取消其享受保障资格,责令其退回所得补助资金,
其中涉及住房超标共有43户,具体整改的措施如下:
1、对审计问题中重新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不符合条件的36户家庭,取消其享受保障资格,责令其退回所得补助资金,并积极协调申请人单位、社保局等部门协助扣缴;
2、对审计中住房超标的4户家庭,因其挂户、离异未分户,而实际住房没有超标,同意享受补助;
3、对审计中住房超标3户家庭,因实际申报材料与个人电子信息不符,作为疑点进一步进行信息比对核查。
其中涉及房产交易记录共有29户,具体整改的措施如下:
1、对审计问题中重新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不符合条件的17户家庭,取消其享受保障资格,责令其退回所得补助资金,并积极协调申请人单位、社保局等部门协助扣缴;
2、对已买卖房屋超过五年,住房条件仍然没有得到改善的4户家庭,同意享受补助;
3、对因家庭成员中生大病而不得已卖房,现在生活仍然困难的4户家庭,同意享受;
4、因离异但户口还在一起的2户家庭,虽有房产交易记录,但与申报人无关,同意享受补助;
5、对审计中有房产交易记录2户家庭,因实际申报材料与个人电子信息不符,作为疑点进一步进行信息比对核查。
其中涉及车辆登记共有38户,具体整改的措施如下:
1、对审计问题中重新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不符合条件的36户家庭,取消其享受保障资格,责令其退回所得补助资金,并积极协调申请人单位、社保局等部门协助扣缴
2.对于户口在一起,实际不共同生活居住一起非家庭成员的2户家庭,同意享受补助。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我们取消资格,在申请时应该是符合条件的,(2)在外打工不稳定,部分人员已经辞职或者与原单位已解除了劳动关系,但个人电子信息资料与实际不符;(3)户口在一起,而实际居住早已分开(离异,挂户等),形成了虚拟的收入等,鉴于这些情况,同意在审计过程中有问题的41户收入超标的家庭享受2009-2010年的廉租补贴(附逐户说明),但作为动态管理的廉租补贴工作,在2011年的工作中,街道社区将逐户上门核对情况,酌情考虑。
住房超标的主要原因在于。(1)户口在一起,实际居住早已分开(离异,挂户等),形成了虚拟的住房等;(2)房子早已拆迁,但个人的电子信息资料显示有房;(3)实际居住面积与个人个人的电子信息资料不相符等,鉴于这些情况,同意在审计过程中有问题的17户面积超标的家庭享受2009-2010年的廉租补贴(附逐户说明),但作为动态管理的廉租补贴工作,在2011年的工作中,街道社区将逐户上门核对情况,酌情考虑。
第二篇: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解读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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