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平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打好隐患排查治理攻坚战,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大平煤矿2018年专项整治活动》要求,2月份在全矿范围内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治理事故隐患为重点,以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活动目标
1、实现各科、队隐患排查记录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统一化、规范化、标准化。
2、增强职工作业现场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做到排查“零盲区”,隐患“零容忍”。
3、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专业达标,月自查考评得分不低于93分。
4、消灭《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
三、组织形式
1、宣传动员阶段(2月1日—5日)
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1次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题培训,后区队根据本区队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周
二、五学习会、班前会,由队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授课,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组织职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引导职工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提高职工思想认识和岗前主动排查隐患的意识。
2、自查自改阶段(2月5日—20日)
认真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各专业标准、制度、文件规定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要按照矿统一下发的台账模板登记建档,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及时整改到位。
3、督导检查阶段(2月21日—28日)
由安全监察科组织人员对各科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纳入矿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红黄旗竞赛考核。
四、活动内容
1、矿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系统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覆盖的事故隐患排查,排查前按照时间、方式、范围、内容、参加人员“五明确”的要求,制定旬度隐患排查方案。排查结束后,由系统领导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会议,对一般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编制旬度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报告。
2、正常生产期间,各科队每天要安排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区域、岗位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岗位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要随时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确认作业环境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3、各科队要按要求建立隐患排查记录、台账,逐项登记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隐患台账可分旬、分月建立,台账应当包括隐患名称(含地点、部位),排查时间、排查人员、等级认定、整改责任单位和人员、整改期限、预案、资金、销号时间、督办人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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