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生产及治安防护措施[最终定稿]
第一篇:医院安全生产及治安防护措施医院安全生产及治安防护措施
一、由院领导、院办、保卫科、医政科、儿科、妇产科、护理部、总务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医院安全生产、治安防范委员会。
二、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治安防范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医院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治安防范工作;党总支书记(专职副书记)、副院长为医院安全生产、治安防范第二责任人;保卫科科长为医院安全生产治安防范第三责任人,具体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治安防范工作;各科(室)科长、主任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副科长、副主任及护士长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和治安防范责任制,认真抓好医院的安全生产治安防范及工作。
四、坚持安全生产、治安防范检查制度,做到科室每周自查一次,医院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坚持上报制度,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人员限期整改。
五、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或治安防范委员会向有关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向主管领导和安全生产委员会或治安防范委员会汇报。
六、医政科、护理部要切实加强临床各科室医疗安全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制定医疗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签订医院安全责任书,防止医疗事故发生;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认真做好"四防"病人和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病员治疗和生活安全。
七、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治安防范措施,有效降低医院的刑事发案率,改变医院的政治面貌。医院是公共场所,进出人员杂,根据这一特殊情况,我院充分利用现有的硬件设施进行24小时监控,并加强制度建设,要求每个值班保安做好巡逻登记工作,做到谁上班,谁负责。增强保安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八、各病区要认真做好用电、用火、用气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严格禁止住院病员将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带入病房。
九、保卫科要定期对全院灭火器、消防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若有损坏,要及时更换和添置。
十、每季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如围绕医院的医疗质量安全、“医患纠纷安全”、“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安全”、“科室外出活动安全”、“车辆停放安全”、“消防安全”等开展学习讨论。人人重视治安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发现不安全事件及时报告,及时整改。
十一、药剂部门要认真把好药品管理的各个环节,把住药品出入库和"出窗口"关。临床各部门要坚持"三查七对"制度,防止病员在治疗过程中用错药品的现象,杜绝医疗事故发生,并认真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防止药品丢失和变质。
十二、防治科和医院感染控制科要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一旦发生疫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把好流行病的治疗、隔离、消毒、处置等各个环节,对临床科室要定期进行检查,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
十三、院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现灾害事故,要及时指挥、协调、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并向院领导汇报。
第二篇: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安全防护生产技术组织措施
1.1保卫措施
项目经理部成员主要负责对外来人员管理教育和培训、协力单位的注册,监督协力单位暂住证的办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的治安管理工作,配合当地派出所搞好社会治安。
各小组负责监督管理各协力单位的人员,负责治安、防盗、防火、防爆破、逐级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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